隱私權政策
最後更新:2026 年 11 月 8 日|營運主體:誠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growish.app
一、蒐集之個人資料與目的
| 對象 | 蒐集項目 | 特定目的 |
|---|---|---|
| 草原主人 | 暱稱、LINE 使用者識別碼與頭像(LINE 大頭貼之網址)、用戶 ID、個人頁簡介與名片封面(使用者自行設定者)、收件姓名、電話、地址或門市 | 建立與管理草原、代購商品之交付 |
| 拔草者 | 暱稱、LINE 使用者識別碼與頭像(LINE 大頭貼之網址)、聯絡方式、付款相關資訊 | 買賣契約之履行、開立發票、售後服務 |
| 一般訪客 | 瀏覽紀錄、互動紀錄(澆水、勸放下、追蹤) | 服務運作與統計分析 |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政策為之,特定目的包括: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〇九〇(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〇六九(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一二九(會計與相關服務)、一三五(資(通)訊服務)、〇四〇(行銷)、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不提供之影響:使用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未提供各該服務所必要之資料者(例如 LINE 登入之識別碼、主人之收件資料、開立發票所需之 Email),將無法使用登入、代購送禮之交付或電子發票等相關服務,其餘功能不受影響。
條款同意紀錄:建立帳號時,本平台記錄使用者同意之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之版本及時間。所在國家與語言:建立帳號(既有帳號則於下次登入)時,本平台依瀏覽器之語言設定(及連線資訊所示之國家,如有)推測使用者所在之國家與語言並保存,使用者得於「設定」修改;所在國家用於交換禮物建立活動時預設之活動地區,及加入活動時預設之收件地是否在臺灣(使用者得於活動中修改);語言用於決定交換禮物與登入相關頁面之顯示語言(使用者得於頁面切換或於設定變更);其他功能目前僅保存,將來擴大使用範圍時另行公告。以 Apple 或 Google 帳號登入者取得之資料,見第六節。
分享到拔草:使用者以手機之「分享」功能(或拔草 App、網頁版之分享選單)將網頁或地圖連結送至本平台時,本平台伺服器解析該連結以預填種草表單:Google 地圖連結僅展開短網址並讀取網址字串中之店名與座標,以之向 Google 查詢地點識別碼(不讀取 Google 地圖頁面之內容;座標僅用於該次查詢,不予保存);其他網頁讀取頁面之標題與價格(不保存圖片);蝦皮、momo 等無法讀取之網站,僅使用連結及分享時一併帶入之標題。解析結果僅供預填,使用者確認送出後始種下;未種下者不予保存。
使用者以 LINE 登入後(既有帳號則於下次登入或開啟本平台時),平台會預先建立一片草原,招牌名稱預設為使用者於本平台之顯示名稱(未自訂暱稱者為 LINE 顯示名稱);新建立之草原與花園預設為公開(任何取得連結或自使用者個人頁進入之人均可瀏覽),使用者種下第一個目標時,本平台會提示其草原為公開並告知變更方式。草原與花園均可由使用者隨時於「設定 → 隱私」或各草原、花園之設定上鎖或公開;上鎖期間,他人開啟連結僅會看到「沒有公開」,不會看到草原或花園之名稱、內容與使用者頭像,使用者個人頁亦不顯示該草原或花園之入口,亦不會收到該草原之通知。使用者並得就草原上之每一株(含開花後收進花園之花)個別設定公開範圍(只有自己、只給追蹤我的人或公開),並得於「設定 → 隱私」一頁設定新增目標、新增地點、新增之評價與打卡、田誌摘要及重要日子倒數之公開範圍;預設公開範圍僅適用於其後新增之內容;使用者得於同一頁選擇將既有之目標、地點、評價或打卡一併變更為指定之公開範圍,本平台於變更前顯示將變更之數量並請使用者確認,已有朋友付款或一起拔進行中之目標不在變更之列,變更後仍得逐筆改回。設為非公開者,不會出現在無權瀏覽之人所見之草原、花園、個人頁、分享預覽或通知中。自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本平台將此日以前已存在之內容一律變更為公開(含先前設為「只有自己」或「只給追蹤我的人」之目標、地點、評價與打卡,及先前上鎖之草原與花園,並將使用者原設之非公開預設改為公開);同行者之姓名與標記、他人代為付款或一起拔之出資者與金額、訂單與收件資料、地點之精確座標、匯入清單之備註及打卡之確切花費,不因此變更而公開。預設公開之內容、僅本人可見之內容及變更方式,載於「設定 → 隱私」頁;前述變更前已有內容之使用者,得於該頁一次將其內容回復為變更前之設定(變更後使用者自行調整者不受影響,且僅得行使一次),此項回復得行使至 2027 年 1 月 17 日止,本平台為此保存之變更前設定紀錄於期滿後刪除,期滿即不得再回復;使用者亦得於該頁將其已建立之內容(有他人正在拔草或一起拔湊款中者除外)一次改為僅本人可見,並將其草原與花園上鎖。已有朋友付款或一起拔進行中之目標,於完成前不得變更其公開範圍。前述「追蹤我的人」,指追蹤使用者本人且已登入之人。
每位使用者另有一組本平台之用戶 ID(系統預先配發,使用者得隨時自行修改;修改後原 ID 立即失效,並於 30 日內不開放他人使用,以免遭他人冒用),用於其個人頁網址(/u/用戶 ID),以及供他人輸入完整用戶 ID 標記為同行者或於「找朋友」頁查詢。使用者之暱稱與用戶 ID 另供其他已登入之使用者於「找朋友」頁以暱稱搜尋(搜尋結果僅顯示暱稱、頭像與用戶 ID;每次至多 20 筆);此功能預設開啟,使用者得隨時於「設定 → 隱私 → 找朋友」關閉,關閉後他人僅得以完整用戶 ID 查得本人;停權中之使用者及互相封鎖之雙方不列入搜尋結果。「找朋友」頁並以 QR Code 呈現使用者之個人頁網址供他人掃描,QR Code 僅含該網址;以本平台頁面掃描他人之 QR Code 時,影像僅於使用者裝置上辨識、不上傳。個人頁僅顯示該使用者之暱稱、頭像、簡介、追蹤中與追蹤者人數(一律顯示實際數字)、其公開之草與花之數量(「種草」「開花」;個別設為非公開或位於上鎖草原、花園者不計入,本人瀏覽時亦同)、瀏覽者依前述公開範圍有權瀏覽之目標及地點(以清單呈現,分商品與地點;點入地點時,另依各則之公開範圍顯示其評價、打卡及常客印章)、其未上鎖之草原與花園之入口(僅顯示瀏覽者有權瀏覽之株數與朵數;上鎖者不顯示)、依使用者於「設定 → 隱私」所設公開範圍(預設公開;得設為只給追蹤我的人、只給互相追蹤之人或只有自己)顯示之田誌摘要,以及其草原招牌上原已公開之最近一個重要日子倒數(名下草原全部上鎖、或使用者於「設定 → 隱私」將重要日子倒數設為非公開時不顯示)。田誌摘要僅以瀏覽者有權瀏覽之目標計算,內容為實現件數(自己完成與朋友送的分列)、去過之地點數、造訪次數、最常去之分類、已開花朵數、想最久之目標及已取得之成就;使用者目標之金額(商品以本平台之一口價計;實現、種植中與放下之金額合計及級距)與放下之目標(件數、清單及其成就)預設一併顯示,使用者得於「設定 → 隱私」分別隱藏(隱藏放下之目標時,種植中之金額亦一併不顯示);他人代為付款或一起拔之部分僅顯示件數與總額,不顯示出資者姓名及各人金額,亦不提供公開之選項;田誌摘要不含打卡之花費、同行者、各片草原之分列、一日一問、未達成之成就及其進度。本平台另得於其他登入使用者之動態中,以「推薦追蹤」列出使用者之暱稱、頭像、用戶 ID 及其公開之去過家數(與個人頁所示相同),並於該使用者已追蹤瀏覽者時標示「追蹤了你」;推薦對象限尚未追蹤該使用者且無封鎖關係之人,依公開分享之活躍程度、追蹤關係及所在城市排序。本平台不提供排除被推薦之設定;使用者得以封鎖排除特定對象。個人頁上方名片之底色取自使用者頭像之色調:由使用者本人開啟「個人檔案」頁時,於其瀏覽器內讀取頭像並計算出色相與飽和度兩個數值後傳送至本平台保存;本平台不保存頭像影像,他人瀏覽個人頁時僅使用該保存之數值,頭像更換時重新計算,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使用者得自行上傳一張照片作為個人頁名片之封面,並選擇照片露出之位置,亦得隨時更換或移除;未設定封面者,名片沿用前述頭像色調。封面照片之可瀏覽範圍與個人頁相同,即任何可瀏覽該個人頁者(含未登入之瀏覽者)均可瀏覽,雙方有封鎖關係者除外。照片於上傳前由使用者之瀏覽器重新壓縮,本平台伺服器並移除照片內之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後,保存於本平台之照片儲存空間;更換或移除時,舊照片即予刪除,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封面照片得被檢舉,經本平台審核下架者,他人即無法瀏覽,名片改回頭像色調,本平台並通知使用者。使用者得自行上傳一張照片作為頭貼,取代前述登入帳號(LINE、Apple 或 Google)之頭像,亦得隨時改回使用登入帳號之頭像;設定自訂頭貼後,再次登入時不以登入帳號之頭像覆蓋。自訂頭貼之可瀏覽範圍與登入帳號之頭像相同,即本平台顯示該使用者之處(含個人頁、動態、留言、通知、追蹤名單、拔草團及交換禮物等)均可瀏覽,雙方有封鎖關係者除外。照片於上傳前由使用者之瀏覽器裁切為正方形並重新壓縮,本平台伺服器並移除照片內之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後,保存於本平台之照片儲存空間;更換或改回登入帳號之頭像時,舊照片即予刪除,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自訂頭貼得被檢舉,經本平台審核下架者,他人即無法瀏覽,改以預設頭像顯示(使用者本人仍可瀏覽),本平台並通知使用者;經下架之同一張照片不得再設為頭貼,本平台為此保存該照片之雜湊值(不保存照片本身)。使用者得隨時移除追蹤者(對方不會收到通知),或封鎖特定使用者;封鎖後,雙方於登入狀態下均無法瀏覽對方之個人頁、草原、花園及任何目標(無論其公開範圍為何),亦無法追蹤、標記、以用戶 ID 找到對方,或對其草原澆水、勸放下、拔草送禮或發起一起拔;封鎖前尚未付款之訂單與出資即予取消,已付款進行中之訂單照常履行,其進度僅於該使用者自己的帳號頁顯示。未登入之瀏覽者仍依公開範圍瀏覽公開內容。
使用者種下想要的東西時,本平台伺服器自動擷取該商品連結頁面所提供之預覽圖(og:image 或商品結構化資料中之圖片;使用者以拔草擴充功能種下時,並包括擴充功能於使用者瀏覽器自該頁面讀取之商品圖網址),移除圖片內之中繼資料後保存於本平台之照片儲存空間,作為該目標之縮圖;縮圖之可瀏覽範圍與該目標相同,僅於使用者可見範圍內顯示,本平台不保存圖片之原始網址。使用者更換商品連結時,舊縮圖即予刪除並重新擷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擷取失敗者不顯示縮圖。使用者匯入之地點如對應到 Google 地點識別碼而尚無分類,本平台得以該識別碼向 Google 查詢地點類型,據以預先推測分類(僅供使用者本人參考,使用者自行選擇之分類不受影響),Google 回傳之地點類型原始資料保存不超過 30 日;同一次查詢並取得該地點所在之國家與城市,作為該地點紀錄之一部分保存至使用者刪除該地點為止,僅供使用者本人以地名篩選自己之清單。
使用者得自行為其每一目標或地點上傳一張圖片作為封面,並得隨時更換或移除;未設定者,依序以使用者自己之打卡照片(限地點)、前述商品預覽圖(限商品)、分類小圖或開出之花顯示。封面圖片之可瀏覽範圍與該目標或地點相同。圖片於上傳前由使用者之瀏覽器重新壓縮,本平台伺服器並移除圖片內之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後,保存於本平台之照片儲存空間;上傳後未於 24 小時內完成種下或儲存者,自動刪除。更換或移除時,舊圖片即予刪除;該目標或地點刪除、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封面圖片得被檢舉,經本平台審核下架者,他人即無法瀏覽,改以其他封面顯示,本平台並通知使用者。
小夥伴禮物盒之領取紀錄:為確保每一個登入身分(LINE、Apple 或 Google 帳號)僅能領取一次小夥伴禮物盒,並於使用者刪除帳號後以同一登入身分重新註冊時延用其原本取得之小夥伴,本平台於使用者開啟禮物盒時,保存該帳號各登入身分之識別碼經加鹽雜湊後之值(無法還原為識別碼)、領取時間,及當時取得之小夥伴種族與是否為異色。該紀錄於使用者刪除帳號後仍予保留,僅用於前述目的,不作其他用途,保存至本服務終止為止。重新註冊時延用者以該種族及其是否為異色為限;配件、以花瓣或累計種植解鎖之其他種族及裝扮,不予保留。
二、主人收件資訊之保護(本服務之核心設計)
- 主人所填之收件姓名、電話、地址或門市,不會提供予拔草者或任何第三人瀏覽。
- 該等資訊僅於下列情形使用:(一)本平台向供應商採購時作為交付地址;(二)本平台客服處理配送或退換貨事宜。
- 本平台內部僅營運人員得於處理訂單之必要範圍內閱覽該等資訊。
二之一、收到禮物後的開花分享
- 蒐集項目:主人自願分享時之開箱心得、照片(處理方式同第三節之打卡照片:於使用者裝置上重新壓縮,本平台再移除所有中繼資料後存放於 Cloudflare R2)、可見範圍、發表與修改時間,及主人選擇標記之拔草者於本平台之帳號識別碼;被標記者自行移除標記時,另記錄其帳號識別碼,用於避免再次被標記。
- 可瀏覽者:僅限登入之使用者中,與主人互相追蹤者及被標記之拔草者(主人選擇「只有自己」時僅主人本人);顯示於其「追蹤」動態、主人個人頁清單〔商品〕之「已開花」(限得瀏覽該則者)及該則貼文頁。不出現於全站動態、店家頁或任何公開頁面,亦不提供給未登入之瀏覽者。互相追蹤關係消失、封鎖、檢舉下架、草原或花園上鎖時,即不再顯示。
- 不揭露之資料:開花分享、分享面板及通知不包含商品價格、任何金額、商品連結與主人之收件資訊;選擇匿名送禮或匿名出資之拔草者,其稱呼、帳號與用戶 ID 均不出現於分享、分享面板或通知中。被標記者僅顯示其暱稱與用戶 ID,不顯示其帳號識別碼。
- 通知與移除標記:被標記者會收到站內通知(保存期間同第三節「站內通知」),不以 LINE 推播;被標記者得隨時自行移除標記,該則通知隨之刪除。該則暫時無法瀏覽時(主人改為只有自己、上鎖或下架),通知僅顯示主人之暱稱與移除標記之按鈕,不顯示該則之任何內容。就推出開花分享以前成立之訂單,分享時預設不標記。
- 刪除:主人得隨時刪除開花分享,其心得、照片及其下之讚與留言、通知一併刪除;主人刪除帳號時亦同。被標記者刪除帳號、或與主人之間有一方封鎖他方時,其標記即予移除。
三、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地點草原/想去清單)
使用者開設「地點草原」(畫面上稱「想去清單」)時,本平台依其輸入蒐集下列資料,用於呈現其清單、地圖與已開花紀錄、計算田誌(反向記帳)及服務統計:
- 想去的地點:店名、分類、地址或位置文字(使用者自行填寫或修改之地址,於其他使用者瀏覽時僅顯示至路、街或大道之名稱;選擇 Google 地點時帶入、未經使用者修改之店家地址,顯示 Google 提供之地址)(或依下列「自己標的地點」一款由使用者標示之座標)、每人預算、想去的理由(均為選填)、標籤、備註、使用者貼上的連結。
- 自己標的地點:使用者於 Google 地圖查無之地點,得於地圖上長按或自搜尋結果選擇「自己標一個」,自行標示位置並建立地點。本平台蒐集使用者所標示之座標(由使用者於地圖上放置並確認之位置;使用者先前已允許使用裝置位置者,圖釘得以裝置位置為起點,依「裝置位置」一款處理)、名稱、分類,及使用者選填之地址、備註與照片。地址由使用者填寫或確認(使用者自 Google 搜尋結果或匯入之清單帶入者,得自行修改;本平台不會未經使用者確認而自動填入);其他使用者瀏覽時,僅顯示至路、街或大道之名稱(含「段」),不顯示巷、弄、號、樓等更細之內容;無法辨識格式之地址,其他使用者僅見其城市。此類地點之座標由使用者提供,保存至使用者刪除該地點或刪除帳號為止,不適用下列「座標」一款之 30 日期間。其可見範圍以「只有自己」或「只給追蹤我的人」為限,不得設為公開;其打卡與評價之可見範圍亦同。但位於韓國、經使用者確認對應 KakaoMap 識別碼,且於確認當時經 KakaoMap 標示為商業場所之地點,使用者得將其(含打卡與評價)設為公開,仍不列入附近推薦、地圖搜尋之統計及全站動態;其後拿掉該識別碼者,公開部分改為「只給追蹤我的人」。日後 Google 地圖可查得此類韓國地點時,本平台得於使用者開啟地圖時(每一地點每 30 日至多一次),將使用者自行填寫之店名與地址及該地點座標附近之範圍傳送 Google LLC(Places API)查詢,唯一對應且距離 100 公尺以內者,將該地點改為對應該 Google 地點識別碼(其後依一般 Google 地點處理);使用者得於地點詳情按「不是這家」改回原標示之地點與位置。使用者填寫地址而 Google 地圖查無該店時,本平台得依使用者之指示,將該地址傳送 Google LLC(Geocoding API)換算為座標,作為地圖圖釘之起點,由使用者確認或拖曳後始保存;使用者未確認者不保存。使用者未移動圖釘即確認者,所保存之座標為 Google 提供之內容,保存不超過 30 日,逾期時以使用者保存之地址重新換算;使用者移動圖釘後確認者,所保存之座標為使用者自行標示之位置,依本款保存至刪除為止。此類地點不列入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之統計、全站動態、站內店家資料、店家頁(有 KakaoMap 識別碼者除外,見「韓國地點(KakaoMap 即時查詢)」一款)及星級圖層,亦不向 Google 查詢店家資訊或照片;使用者按「在 Google 地圖開啟」或「出遊!」之「導航」時,係由使用者之裝置開啟 Google 地圖並帶入該地點之座標,本平台不參與該查詢。使用者之追蹤者於「出遊!」排程時,得以其看得到之此類地點及其座標計算距離(營業時間顯示為未知)。住家、工作室等私人場所請設為「只有自己」;經檢舉並經本平台確認為公開他人之住居所、私人場所或其他不當內容者,本平台得予下架,下架後除使用者本人外不再顯示(自行填寫地址而未對應 Google 地點識別碼之地點亦同)。使用者標記之同行者經同意於其紀錄中取得之此類地點複本,於原地點經刪除、下架或原作者刪除帳號時,一併移除其座標(該同行者之打卡、評價與開花紀錄保留),其後不再顯示於地圖、不得排入「出遊!」。每一帳號得建立之數量及每日新增次數設有上限,於說明頁公告。
- 我的清單:使用者得建立清單,以一個表情符號及自訂名稱將其地點分組;同一地點得同時列入多份清單。本平台保存清單之名稱、表情符號、排序、可見範圍、建立及更新時間,以及各地點列入之清單與時間。清單之可見範圍由使用者逐份設定為「只有自己」、「只給追蹤我的人」或「公開」,預設為只有自己;設為「只給追蹤我的人」者,追蹤使用者之人得於使用者個人頁瀏覽;設為「公開」者,任何人(含未登入者)得於使用者個人頁瀏覽並收藏。清單之可見範圍不改變清單內各地點之可見範圍:他人瀏覽清單時,僅顯示其依各該地點之可見範圍本得看見之地點,且清單所示之地點數量與更新時間亦僅依該等地點計算;地點之分類不因列入清單而改變。使用者得隨時將清單改回「只有自己」或刪除清單,改回或刪除後他人即無法瀏覽,已收藏者亦不再顯示;刪除清單不刪除其中之地點。其他使用者收藏清單時,本平台保存其收藏紀錄,不通知清單建立者,亦不向任何人顯示收藏者。公開或給追蹤者之清單名稱經本平台字詞檢查,請勿於清單名稱放入他人姓名、住址等個人資料;經檢舉並經本平台確認為不當內容者,本平台得予下架,下架後除使用者本人外不再顯示。每一帳號得建立之清單數量設有上限,於說明頁公告。帳號刪除時,使用者建立之清單、其收藏紀錄及他人對其清單之收藏紀錄一併刪除。
- 中國大陸地區之地點:中國大陸地區之地圖底圖依當地法規採用偏移座標(GCJ-02);使用者於該地區自行標示之位置以底圖座標保存,與裝置定位(WGS84)可能相差數百公尺,本平台不進行座標轉換;該地區打卡之距離判斷因此放寬約 800 公尺。使用者貼上之高德地圖、百度地圖或大眾點評連結,本平台僅展開短網址、自連結或分享文字取得店名,不讀取該網頁內容,亦不使用各該服務之資料介面。使用者填寫之地址為中國大陸地區地址者,依前款以地址換算座標時,以中國大陸地區之地區設定向 Google 查詢。
- 店家別名:為了讓使用者以不同語言、同音字或常用暱稱找到同一家店,本平台保存下列文字作為店家之「別名」:(一)使用者種下有 Google 地點識別碼或 KakaoMap 識別碼之地點時自行輸入之店名(選自 Google 搜尋建議或連結帶入之店名、與 Google 所列店名相同者不保存);(二)使用者以某一搜尋文字於智慧搜尋找到並確認種下某家店時之該搜尋文字;(三)以前述文字(KakaoMap 地點另含使用者填寫之地址至路名為止)由 AI 服務(Anthropic)產生之其他語言寫法(不顯示於店家頁,僅供比對)。別名另以無聲調拼音保存以供同音比對。別名僅用於站內搜尋比對與店家頁顯示(僅登入使用者可見),不於對外頁面記錄提供者;使用者得於店家頁回報錯誤之別名,回報後即先不顯示,本平台於確認後移除。「只有自己」可見之地點所填店名不作為別名(改回「只有自己」時移除);「只給追蹤我的人」可見之地點所提供之別名,須該地點改為公開或另有其他使用者提供相同之別名後,始用於比對與顯示;使用者表示所對應之店家不是這家時,其提供之該店別名一併移除;含連續數字、電子郵件或身分證號樣式之文字不保存。使用者刪除帳號時,其提供之別名不再與其帳號關聯。
- 韓國地點之分享連結:使用者貼上或分享之 Naver 地圖或 KakaoMap 連結,本平台僅展開短網址以取得其中之地點識別碼,不讀取該網頁內容;連結與分享文字中之店名、地址視為使用者填寫之內容,依本節各款處理。本平台保存該地點於 Naver 地圖或 KakaoMap 之識別碼及使用者貼上之連結(自己標的地點僅保存識別碼),用於日後在各該地圖開啟該地點,不保存 Naver 或 Kakao 之任何其他資料。使用者填寫之地址為韓國地址者,依前款以地址換算座標時,以韓國之地區設定向 Google 查詢,並另計每日查詢次數。
- 韓國地點(KakaoMap 即時查詢):使用者選擇以 KakaoMap 查找韓國地點時,本平台將使用者輸入之搜尋文字(及地圖畫面中心座標)傳送至 Kakao Corp.(大韓民國)之 Kakao Local API 以取得即時結果(使用者使用「智慧搜尋」時,搜尋文字得先依三之一「智慧搜尋」一款改寫為韓文候選);該結果僅於該次畫面顯示,本平台不保存 Kakao 回傳之店名、地址、座標、分類或電話,僅於使用者確認「就是這家」後保存該地點於 KakaoMap 之識別碼與連結(並於查詢後三十分鐘內於伺服器記憶體記錄該識別碼是否為商業場所之判斷,不寫入資料庫),用於在 KakaoMap 開啟該地點及辨識不同使用者是否種下同一家店。地點之名稱與位置均由使用者自行填寫、標示或以使用者自填之地址依「以地址換算座標」一款取得。有 KakaoMap 識別碼之自己標的地點,得與其他使用者所標示之同一識別碼地點視為同一家店,並合併為同一店家頁;該店家頁之店名、位置與地址僅取自使用者自行填寫或標示之內容(店名取多數使用者所填者,位置取檢視者看得到之各該地點座標之中位數,地址僅顯示至路名),不顯示 Kakao 之任何資料,其打卡與評價依各該使用者所設之可見範圍顯示。使用者送出前之對店步驟查無 Google 地點而以地址換得座標時,本平台得以使用者輸入之店名向 Kakao 即時查詢該座標附近之地點,僅於唯一對應時顯示供使用者確認,不保存查詢結果。Kakao 對該 API 之處理依其說明於大韓民國境內進行。
- 造訪紀錄(打卡):日期、總花費與人數(選填)、由誰付款(自己付、朋友付或被請客,選填)、場合、標題(選填,20 字內)、心得、照片(最多 9 張)、是否公開花費區間,及每一則打卡之可見範圍;2026 年 10 月以前之紀錄另有「再去意願」。使用者先前已允許地圖使用其裝置位置者,打卡時其裝置另計算與該店家之約略距離級距(三百公尺內、兩公里內或更遠)傳送至本平台,僅保存該級距、不傳送亦不保存座標,用於判斷同行加成與任務是否計入;未允許位置者不傳送,不影響打卡。
- 評價:使用者對地點選擇之「喜歡/普通/不喜歡」、使用者自行給予或調整之分數、與自己評過之同類地點之比較結果、換算之 0 至 10 分及其來源(自行給分或比較換算),及該則評價之可見範圍。
- 照片:上傳時於使用者裝置上重新壓縮,本平台伺服器再移除所有中繼資料(含拍攝位置、拍攝裝置等 EXIF 資訊)後,存放於本平台委託之雲端儲存服務(Cloudflare R2);照片網址無法被猜測或列舉,且每次讀取均依該則打卡之可見範圍判斷;判斷可瀏覽後,由 Cloudflare R2 以五分鐘內有效之臨時網址直接傳送照片,故可見範圍變更、封鎖或下架後,已取得臨時網址之瀏覽者至多約五分鐘內仍可能載入該照片。
- 匯入之 Google 地圖清單:依使用者之指示,自下列來源匯入 Google 地圖清單中之地點名稱、地址、座標、Google 地點代碼、清單中之備註與清單名稱:(一)使用者貼上之清單分享連結,由本平台向 Google 讀取該已設為公開之清單;(二)使用者以拔草擴充功能,於其電腦瀏覽器(使用其本人之 Google 登入)讀取之清單,經使用者確認後送至本平台。本平台先前提供上傳 Google Takeout 清單檔之方式(該清單檔另含地點連結),已停止提供;先前以該方式匯入之資料,依本款處理。本平台不蒐集清單擁有者或加入者之姓名、頭像或 Google 帳號識別碼。匯入時由使用者選擇該清單為「想去」或「去過」;匯入之地點直接成為使用者地點草原中之地點(選「去過」者標記為已造訪,於使用者評價或打卡前以「素花」呈現),預設僅使用者本人可見,不適用使用者之預設公開範圍;使用者得逐筆或批次變更。使用者並得選擇同時以該清單名稱建立「我的清單」(預設選取;可見範圍為只有自己),將本次匯入之地點及使用者先前已有之同一地點列入該清單;以分享連結匯入者,日後選擇「更新」時,新增之地點亦列入該清單(使用者已刪除該清單者不再建立)。清單中之備註預設一併匯入(使用者得於匯入時取消),僅使用者本人可見,不因該地點之可見範圍變更而公開。單次匯入上限:分享連結與擴充功能 500 筆;每一帳號之地點合計以 3,000 筆為限。以分享連結匯入時,本平台將解析後之清單內容(不含前述擁有者資訊)暫存於伺服器記憶體至多 24 小時,供同一清單再次匯入時使用,期滿或伺服器重新啟動即清除。以分享連結匯入者,本平台另保存該清單之識別代碼與清單名稱(不含分享連結原文及擁有者資訊),供使用者日後選擇「更新」時重新讀取該清單,並將新增之地點加入;更新時不使用前述暫存內容,直接向 Google 重新讀取。使用者得隨時於匯入頁面移除該清單代碼(已匯入之地點不受影響),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本平台以地點名稱、地址及清單所附座標向 Google 查詢地點識別碼(不傳送使用者身分)。地點名稱、地址、地點代碼、備註與清單名稱保存至使用者刪除該地點或帳號為止;清單所附座標保存期間不超過 30 日,逾期自動刪除。使用者匯入他人分享之清單時,請自行確認得使用該清單內容。
- 地點花園與花瓣:地點於使用者第一次評價或打卡時開花,開花之花收入使用者帳號之「地點花園」(畫面上為清單之「已開花」),花瓣於開花時自動計入使用者之花瓣袋;同一地點之另一個第一次(開花後之第一次打卡或第一次評價)再計入一片,合計至多兩片。開花之花瓣為該花之品種者,以該地點經使用者選定 Google 地點(具 Google 地點識別碼)者為限;未選定者,給予常見或少見之花瓣。為防止以刪除後重新種下之方式反覆取得花瓣,使用者刪除某一具 Google 地點識別碼之地點時,本平台保存該識別碼經加密金鑰之雜湊處理後之值(不保存刪除時間),之後同一帳號就同一店家再開花時不給予花瓣;該雜湊值於使用者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本服務花瓣規則調整前已開花而尚未領取之花瓣,於規則調整時一次補發並以站內通知告知。本平台另就每一次花瓣之取得與使用保存流水紀錄(來源、數量、品種、時間),保存三十五日,用於計算活動上限及使用者查詢自己的花瓣來源,期滿或刪除帳號時刪除。
- 任務、成就與邀請:本平台依使用者既有之地點、打卡(分類、日期、時間、同行者、距離級距)、評價、照片、商品草(種下、補充照片或價格、開花)、訂單與集資狀態、讚與留言、追蹤關係、分享連結之開啟紀錄、澆水、一日一問、出遊行程及拔草團紀錄計算任務與成就之完成情形;使用者於運動分類之地點打卡時,本平台另記錄該店家於 Google 地圖所列之運動場地類型(例如健身房、游泳池、網球場;僅記類型名稱,不含其他店家內容),隨該次造訪紀錄保存與刪除,用於「不同運動種類」成就;除此之外不另蒐集其他資料;並保存每人每期分配到之題目、完成與領取紀錄(九十二日;一次性成就之領取紀錄保存至刪除帳號為止,以免重複發放),以及完成每日任務之累計與連續天數,暨各累計型長期成就曾計得之最高進度數字(僅數字,使已計得之進度不因其後刪除紀錄或他人刪除帳號而減少;保存至刪除帳號為止),另以不含個人資料之統計(各題完成與領取人數)長期保存。上述紀錄於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統計除外)。邀請朋友:使用者開啟他人之邀請連結時,本平台於其瀏覽器設定一個保存三十日之 Cookie,僅記錄邀請者帳號識別碼經雜湊處理後之值(不可還原、不含用戶 ID),用於註冊時認定邀請關係。新帳號經邀請連結註冊時,本平台記錄邀請者與被邀請者之帳號識別碼、成立時間與方式、是否成立及其原因、發放之花瓣,保存至任一方刪除帳號為止;邀請者僅見被邀請者之暱稱與人數,不見其任何內容。本平台以被邀請者各登入身分之加鹽雜湊比對第一節「小夥伴禮物盒之領取紀錄」及第五節所定刪除帳號時保存之登入身分雜湊值,以辨識刪除帳號後重新註冊者,比對結果僅用於是否發放邀請獎勵。
- 多片地點草原:使用者開設第二份以上想去清單(地點草原)時,每一地點記錄其所屬之地點草原,開花之花收入該片所附之地點花園;使用者得將地點搬移至自己之另一片地點草原,搬移時一併變更其所屬花園,該地點之造訪紀錄、評價與照片隨同移動,可見範圍不變(惟搬入已上鎖之地點草原者,依該片上鎖狀態處理)。每一帳號之地點合計上限不因地點草原之片數而增加。
- 回訪紀錄、常客印章與評價歷史:(一)本平台依使用者於同一店家打卡之日期數(以本平台收到打卡之日期、依臺北時間計算,不以使用者於打卡時填寫之日期為準)計算回訪日數,用於:地點花園中該店家之花朵外觀變化(回訪 2 日、5 日、10 日);於使用者之評價、打卡、個人頁及該店家之店家頁顯示「常客」(3 日以上)或「老主顧」(10 日以上)印章;以及店家頁顯示之「常客人數」。使用者本人所見之花朵外觀與印章,計入使用者對該店家之所有打卡,包括設為「只有自己」者。他人所見之花朵外觀、印章、「去了幾趟」及店家頁之常客人數,僅計入該檢視者依各次打卡之可見範圍得瀏覽之打卡(設為「只有自己」之打卡,或該檢視者無權瀏覽之打卡,均不計入),故同一朵花或同一使用者之印章於不同檢視者可能不同;回訪日數僅本人可見。店家頁之常客人數僅以數字呈現,不列出個別使用者,人數很少時可能被推知之情形,同下述店家頁統計之說明。使用者如不希望計入,請勿就該店家打卡,或刪除既有之打卡。(二)使用者每日(臺北時間)第一次打卡時,本平台另給予一片花瓣,並記錄該日期以避免重複給予。(三)使用者就同一地點再次評價時,本平台保留其先前之分數與評價時間(評價歷史),並於該評價之貼文頁與店家頁,向得瀏覽該評價之人顯示分數變化(例如「7.8 → 8.6」);店家頁之平均分數僅計入每位使用者最新之一次評價。使用者刪除評價時,評價歷史一併刪除。使用者調整分數亦記入評價歷史。使用者自行給分之地點,其分數不因其他地點之評價而變動;以比較換算之地點,其分數會隨同類地點之增減於使用者自行給分之範圍內重新換算。
- 讚與留言:使用者按讚之對象與時間、留言內容與時間,及留言中提及之用戶 ID;用於呈現讚數與留言、通知該則作者及被提及者、處理檢舉與防止濫用(每人每日留言數之計數,次日即重新計算),及作為動態中推薦貼文之排序依據(僅以數字計算,不揭露按讚者)。按讚者名單僅該則作者可見;留言之可瀏覽範圍隨該則評價或打卡。被提及者須可瀏覽該則且與留言者無封鎖關係,並與留言者間有追蹤關係(任一方追蹤他方)或為該則之被標記者,始會收到通知。
- 站內通知:被按讚、被留言、於留言中被提及之紀錄(觸發者、對象貼文與時間),及使用者最後一次開啟通知之時間;保存 90 日或每人最近 300 則,以先到者為準,逾期自動刪除。被按讚、被留言不以 LINE 推播通知。
- 同行者:使用者自行輸入之名稱,僅使用者本人可見。使用者輸入他人完整用戶 ID、或從「追蹤其之人」中選取同行者時,另記錄該同行者在本平台之帳號識別碼,並以站內「動態」及推播通知該同行者(已安裝 App 並同意接收通知者以 App 推播;未安裝 App 或推播未送達者以 LINE,以已連結 LINE 帳號者為限)、請其同意;同意前,該同行者之名稱僅標記者本人可見;同意後,該同行者之暱稱會依該地點之可見範圍顯示,並於同行者之地點草原(想去清單)建立一筆同一地點之已開花紀錄(僅複製店名、分類、地址與地點識別碼,不含標記者之花費與心得,亦不顯示標記者之名稱)。該筆紀錄預設公開,同行者於同意時得勾選「不公開」,事後亦得自行修改可見範圍或刪除。同行者之清單已有同一店家(同一 Google 地點識別碼)者,不另建立,改記於該地點(尚未開花者即時開花),並保留其原有之公開範圍;同行者於同意時勾選「不公開」者,該地點改為僅本人可見。同行者得婉拒或封鎖標記者;標記者刪除該次造訪或該地點時,尚未回覆之邀請一併收回。拔草團:使用者開設拔草團時,本平台記錄發起人、團員之帳號識別碼與加入時間、加入方式(連結、QR Code 或站內邀請)、站內邀請之對象與時間,以及本團各站之店名與打卡識別碼,供團員彼此於團頁瀏覽(團員之暱稱與頭像、各站店名、打卡者與時間、各人於本團取得之花瓣片數);分享連結與 QR Code 僅含團代碼,不含任何人名;未登入者或非團員開啟連結僅見發起人暱稱、頭像與人數(已登入者另見第一站店名)。加入拔草團即視為同意本團期間內之標記,處理方式同本款同意後之規定。未登入者開啟拔草團連結時,本平台於其瀏覽器設定一個保存二十四小時之 Cookie,記錄團代碼與加入方式(連結或 QR Code),頁面上勾選同意一起出門時另設定一個保存二十四小時之 Cookie 記錄該勾選,均僅用於登入後回到團頁或自動加入;並同時設定「任務、成就與邀請」款所定之邀請 Cookie(以發起人為邀請者)。團之紀錄(團員、站內邀請、各站)於結束後三十日刪除;團員依本團建立之造訪紀錄(含同行者、所屬拔草團之註記與同行加成之紀錄)屬各該使用者之造訪紀錄,隨該造訪紀錄保存,於使用者刪除該次造訪、該地點或帳號時刪除。刪除帳號時,其於團內之識別碼即予移除。
- Google 地點識別碼(place_id):使用者以店名搜尋或貼上 Google 地圖連結時取得(含自 LINE 官方帳號、瀏覽器擴充功能與書籤小工具送來之連結),或於匯入清單後、或使用者填寫店名與地址種下地點時,由本平台以地點名稱(及地址)向 Google 查詢,查得唯一結果時取得;使用者得取消該對應,取消後本平台不再自動查詢。依 Google 地圖平台條款長期保存,用於開啟 Google 地圖與重新定位。
- 座標:於下列情形取得:(一)使用者開啟「地圖」時,由使用者之瀏覽器以其自己地點之 place_id 向 Google 取得後傳送至本平台暫存;(二)匯入 Google 地圖清單時隨清單一併取得;(三)使用者自己標的地點,由使用者標示,保存期間依前述「自己標的地點」一款;(四)使用者填寫之地址經 Google 換算之座標,依前述「自己標的地點」一款,未移動圖釘者保存不超過 30 日。第(一)、(二)、(四)款之保存期間均不超過 30 日,逾期自動刪除;其他瀏覽者開啟地圖時所取得之座標,除使用「只看營業中」時用於該次查詢(僅暫存於伺服器記憶體,不寫入資料庫)外,不傳送至本平台。
- 裝置位置:本平台不蒐集使用者裝置之位置。僅於使用者在地圖按「我的位置」、於地點清單選擇「離我最近」、於出遊選擇「目前位置」、於動態之城市選擇按「使用目前位置」,或首次開啟動態而尚未自行選擇城市時(本平台於同一裝置僅主動詢問一次),或先前已允許本網站或本平台 App 使用裝置位置時,由使用者之瀏覽器或本平台 App 透過裝置作業系統取得裝置位置;本平台 App 首次取得前,依裝置作業系統之規定徵求使用者同意,使用者得隨時於裝置設定撤回。除出遊「目前位置」依「出遊!」一款、打卡之距離級距依「造訪紀錄(打卡)」一款之規定處理外,該位置只在使用者裝置上用於計算距離、排序、移動地圖或判斷所在城市,不傳送至本平台、不保存;動態依所在城市顯示時,僅將使用者裝置判斷出之城市名稱傳送至本平台以載入該城市之動態,本平台不保存該城市名稱(使用者裝置得記住上次判斷之城市名稱,以便下次先行顯示);使用者自行選擇之城市優先於所在城市。使用者標示地點時,地圖之圖釘得以前述方式取得之裝置位置為起點;使用者確認後之圖釘位置(未移動圖釘時即為該裝置位置)依「自己標的地點」一款傳送至本平台並保存,本平台不另行取得或保存裝置位置。以 KakaoMap 查找時,地圖畫面中心座標(非裝置位置,除非使用者已將地圖移到目前位置)傳送至 Kakao 以縮小搜尋範圍。
- 可見範圍由使用者逐筆設定:新增地點之預設可見範圍為「公開」,使用者得於「設定 → 隱私」變更此預設;2026 年 10 月 19 日以前加入之地點(含匯入者)已依第一節一律變更為公開;此後以匯入方式加入之地點,預設為「只有自己」,不適用前述預設;於地圖面板直接記錄去過而新增之地點,其可見範圍與該次打卡所選之可見範圍相同,不適用前述預設;使用者第一次新增之地點為公開時,本平台提示其為公開及變更方式;「只有自己」時,該地點不會出現在親友瀏覽之草原、清單、地圖、花園、個人頁、分享預覽或通知中;「只給追蹤我的人」限追蹤該使用者本人且已登入之人瀏覽;「公開」則任何人均得於使用者之個人頁、該地點之店家頁、動態及拔草推薦之統計中瀏覽,並顯示使用者暱稱。草原或花園上鎖時,其中之地點(含已收進花園者)一律不顯示予他人。使用者自行標示位置或自行填寫地址之地點,設為「只給追蹤我的人」或「公開」前,本平台提示其確認非私人場所(每一地點一次)。「我的清單」之可見範圍另依「我的清單」一款,逐份設定,且不改變其中地點之可見範圍。
- 評價與打卡之可見範圍由使用者逐則設定(只有自己/只給追蹤我的人/公開),預設為「公開」;使用者得於「設定 → 隱私」變更此預設,已設定地點預設公開範圍而未另行設定者,沿用該設定。以匯入方式加入之地點於快速評分時,預設為「只有自己」。使用者第一次將評價或打卡設為「公開」時,本平台將提示其將出現於全站動態,與該地點本身之可見範圍各自獨立。設為「公開」者,會連同使用者暱稱與用戶 ID 顯示於該地點之店家頁及該則之貼文頁(均任何人可瀏覽;未登入者僅見該則本身與讚數,留言須登入始得瀏覽)及追蹤該使用者之人之動態;自本平台推出「全站動態」之日起發表者,另出現於全站動態(僅登入之使用者可瀏覽、依城市篩選、以時間排列為主,不顯示花費金額),並得依其讚數、留言數、是否附照片、心得字數及發表時間之新近程度(全站動態優先同城市之地點,追蹤動態以瀏覽者地點最多之城市略為優先),以推薦方式穿插顯示於其他登入使用者(限尚未追蹤該作者者)之全站動態及追蹤動態中;作者將該則移出全站或改為非公開者,即不再被推薦。推出前發表者僅於作者自行選擇時出現,作者得隨時移出;「只給追蹤我的人」者僅顯示給追蹤者,不會出現於全站動態,亦不被推薦。草原上鎖、或與瀏覽者有封鎖關係時,一律不顯示。
- 花費:確切金額與由誰付款僅使用者本人可見;使用者勾選公開花費時,他人僅能看到每人花費之區間(例如「300–600」)。同行者依前述約定,同意前僅標記者本人可見。
- 店家頁統計:店家頁之平均分數、評價人數與回訪人數(同一人於兩個以上不同日期打卡者計為回訪,日期以本平台收到打卡之日期、依臺北時間計算),計入使用者所有之評價與打卡,包括設為「只有自己」者;附近推薦與動態中拔草推薦所顯示之平均分數,與店家頁相同;常客人數(同一人於三個以上不同日期打卡者)則僅計入該檢視者得瀏覽之打卡(見前款)。上述數字均僅以統計數字呈現,不列出個別使用者。惟評價或打卡人數很少時(例如僅一人),他人可能由統計數字推知個別使用者之評價或造訪;使用者如不希望計入,請勿就該地點評價或打卡,或刪除既有之評價與打卡。使用者刪除評價、打卡或帳號後,統計隨即更新。本平台於店家頁及地點面板顯示前述統計數字處,提供連至本款之說明連結。
- 使用者記錄同行者,涉及第三人之資料,請於取得當事人同意後再行記錄;當事人得來信請求刪除。
- 店家資訊:本平台不保存 Google 之評分、評論或店家照片。使用者於店家頁或地圖按「查看 Google 最新資訊」時,本平台以該店之地點識別碼向 Google 查詢該店之營業時間、電話與營業狀態並予以保存,之後可瀏覽該店家頁或該地點之人均可看到,並標示資料來源與查詢日期;距上次查詢滿 24 小時後,得重新查詢。前述電話為店家於 Google 地圖對外公開之號碼,可能為店家負責人之聯絡電話。營業資訊自最後一次查詢起滿一年未再查詢者,自動刪除。地點之 Google 類型(例如咖啡廳、拉麵店)於選店或種下時取得,用於預先選取分類與料理類型(直接就匯入之地點評價或打卡時,逕行填入料理類型,使用者得於編輯時修改);Google 類型原值保存期間不超過 30 日,據以選定之分類與料理類型屬使用者之地點紀錄,保存至使用者修改或刪除為止。使用者於「出遊!」之行程按「一次查」時,本平台就該趟行程中尚未保存營業時間之店家(至多六家)依前述規定逐家查詢並保存,計入該使用者每日查詢次數。地圖「只看營業中」及「我的行程」與拔草團頁於出遊當天之「現在有開嗎」,以地點名稱與座標向 Google 查詢(不傳送使用者身分),結果僅暫存於伺服器記憶體,至多 15 分鐘(無法判斷者至多 24 小時),不寫入資料庫。想去的地點之清單、地圖、店家頁與個人頁均不供搜尋引擎索引。
- 使用者回報營業時間:登入之使用者得於店家資訊卡或「出遊!」之行程回報店家之營業時間(每週各日之營業時段、公休或已歇業)。本平台保存回報內容、回報者之帳號識別碼與回報時間,同一使用者對同一店家僅保存最新一筆,自回報起一年後刪除;回報者刪除帳號時,其回報一併刪除。回報內容經本平台依規則彙整後(同一日有二位以上使用者〔以帳號建立滿三日且有地點紀錄者為限〕回報一致且晚於本平台保存之 Google 資料者,該日以回報為準;本平台未保存 Google 營業時間者,直接採用回報;二位以上回報已歇業者,標示為已歇業並不再排入行程)向可瀏覽該店家之人顯示,並標示「使用者回報」與日期,亦用於「出遊!」之營業時間判斷;回報內容與回報者之關聯僅供本平台內部使用(彙整、防止濫用及處理爭議),不公開回報者,亦不提供予 Google 或其他第三人。每一帳號每日回報次數設有上限,使用者得隨時撤回自己之回報。
- 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使用者於地圖選擇分類或於地圖搜尋列輸入文字時,本平台依地圖目前畫面之範圍(非使用者裝置位置;惟使用者先前按「我的位置」移動地圖者,畫面範圍可能接近其所在位置;搜尋時不限範圍,但依畫面中心距離排序),列出:(一)使用者自己之地點;(二)其他使用者地點之統計:僅計入設為「公開」、所屬草原與花園均未上鎖,且經 Google 地點識別碼確認之店家,並須有二人以上始列出;顯示想去與去過人數(合計未滿三人時僅顯示合計人數,不分列想去與去過),及該店家之平均分數。平均分數與店家頁相同,計入該店家之所有評價(包括設為「只有自己」者),以至少一則公開評價為顯示條件,人數很少時可能被推知之情形,同前述店家頁統計之說明;不顯示個別使用者;(三)本平台向 Google 查詢之附近店家,及本平台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向 Google 查得之店家名稱、地址、座標、類型與營業狀態;搜尋時僅比對已保存之資料,不因搜尋而向 Google 查詢;惟使用者於搜尋結果點選「在這附近找」或「移到某地並看某類店」時,本平台以畫面中心(或所移往地點)所在之一個方格及該類店家之類型向 Google 查詢一次,並將結果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畫面內其他方格僅顯示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使用者移動地圖後按「搜尋這個區域」時,始依畫面範圍內之方格逐格查詢;畫面範圍較大時,僅就畫面中心附近之一個方格向 Google 查詢,畫面內其他方格僅顯示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為控制成本,每一帳號每日向 Google 查詢附近店家之次數設有上限;額度用盡時,當日僅顯示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地圖放大至街道範圍時,本平台另以分類圖示顯示畫面範圍內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顯示時僅依畫面範圍換算之方格讀取已保存資料,不向 Google 查詢,亦不記錄使用者所瀏覽之方格。於搜尋列輸入之文字為地名時,本平台僅比對內建之地名表以移動地圖,不因此向任何外部服務查詢。於地圖搜尋框輸入文字時,輸入文字由使用者裝置直接傳送 Google 以取得搜尋建議(不經本平台伺服器,本平台不保存亦不記錄);使用者點選其中一筆建議者,使用者裝置另向 Google 取得該店家之座標、類型與地址,本平台將該店家之名稱、地址、座標與類型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供其他使用者搜尋,不記錄係何人點選。查詢 Google 時,本平台僅傳送依畫面範圍換算之方格中心座標與店家類型,不傳送使用者身分;畫面範圍僅用於當次查詢,不與使用者帳號一併保存。除使用者操作觸發之查詢外,本平台亦於每日夜間就熱門區域預先向 Google 查詢附近店家並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預先查詢之區域依全體使用者地點之整體分布、近期曾被查詢之方格及其鄰近方格,以及本平台預設之熱門城市清單決定,均以方格為單位彙總計算,不涉及任何使用者之身分、裝置位置或個別瀏覽紀錄。前述「搜尋時不因搜尋而向 Google 查詢」之例外:使用者按下「智慧搜尋」(或「在 Google 地圖上找」)時,本平台始將搜尋文字(啟用 AI 輔助功能時得先經 AI 改寫,見三之一)連同地圖畫面所在之地區,傳送 Google Maps Platform 查詢店家,並即時顯示結果;該結果僅於當次顯示(於伺服器記憶體保留約十分鐘以免重複查詢),不寫入資料庫,使用者點選其中一家時,該店家之名稱、地址、座標與類型始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與點選搜尋建議相同)。使用者點選並種下某家店時,該次搜尋文字依「店家別名」一款保存;未點選任何店家時不保存、不記錄。地圖搜尋另比對本平台保存之店家別名(見「店家別名」一款),並以無聲調拼音判斷同音字(例如以「鼎太豐」找到「鼎泰豐」),均於本平台伺服器以已保存之資料進行,不因此向外部服務查詢。搜尋文字僅用於當次比對,不與使用者帳號一併保存,亦不記錄於系統紀錄。本平台保存向 Google 查得之店家名稱、地址、座標、類型與營業狀態,作為站內店家資料,不含任何使用者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顯有不實之推薦店家,本平台得予隱藏。以匯入方式加入之地點,於使用者對其評價或打卡前,不列入前述(二)之計算。地圖「星級餐廳」圖層之名單為本平台依公開資訊整理之站內資料,開啟圖層時不向 Google 或其他外部服務查詢、不傳送使用者位置;名單上之店家於本平台伺服器以店名與城市比對前述(三)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以取得座標;比對不到者,本平台於名單更新時(非使用者開啟圖層時)以該店名與城市向 Google LLC(Places API)查詢,僅於查得唯一一家、且為位於該城市範圍內之餐飲店家時,保存其地點識別碼、座標與類型為站內店家資料;仍查無者,日本、美國、泰國、越南、香港澳門及台灣之店家,另以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公開之該店地址,經 Google LLC(Geocoding API)換算座標,保存其座標,於圖層中標示「位置依地址換算」;本平台另保存名單店家之地址並於圖層中顯示,地址來源包括公開評鑑指南、店家公開資訊及地圖服務(有 Google 地點識別碼者為 Google 提供之地址,與站內店家資料相同);韓國店家另保存其 KakaoMap 地點識別碼以提供開啟連結,不保存 Kakao 提供之名稱、地址或座標;名單店家無打卡照片亦無其他代表照片者,本平台得自該店家官方網站取得一張代表圖片(例如網站之分享圖片或標誌),標示「圖片來源:店家官網」,出現打卡照片或其他代表照片時即不再顯示,權利人得依著作權侵權通知程序請求移除;經查證已歇業之店家照列並標示「已歇業」,不提供種草,亦不取得其照片;中國大陸之店家仍查無者,另以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公開之該店地址,連同店名向 Google LLC(Places API)查詢,僅於 Google 地點之名稱與地址均與該店相符且僅有一處時,保存其地點識別碼與座標(非餐飲類地點僅保存座標),或於地址相符之建築僅有一處時僅保存該建築之座標並於圖層中標示「位置依地址換算」;Google 傳回之名稱與地址僅用於當次比對,不予保存;中國大陸之店家仍查無者,以及其他地區之店家仍查無唯一對應、亦未能依前段換算座標者,另以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公開之該店地址(官方網站無該店頁面者,以新聞媒體公開之地址),連同店名向 Google LLC(Places API)查詢,僅於 Google 地點之名稱與地址均與該店相符且僅有一處時,保存其地點識別碼與座標(非餐飲類地點僅保存座標),或於地址相符之建築僅有一處時僅保存該建築之座標並於圖層中標示「位置依地址換算」(韓國之店家不適用建築座標);Google 傳回之名稱與地址僅用於當次比對,不予保存;前述查詢僅傳送名單上之店名、城市或地址,不涉及任何使用者之身分或位置;韓國名單另以店名比對使用者自行標示且經確認 KakaoMap 識別碼之地點,僅使用該瀏覽者依各地點公開範圍得見之店名與位置(與店家頁相同),開啟圖層時不向 Kakao 或 Google 查詢;使用者點選尚未對應之店家時,以該店名進行地圖搜尋,處理方式同本款搜尋之規定。前述(二)之統計及(三)之店家資料,另以「拔草推薦」標示穿插顯示於登入使用者之全站動態與追蹤動態中;其範圍以店家地址所屬之縣市(全站動態所選城市,或瀏覽者地點最多之城市)判斷,不使用使用者之位置,亦不另向 Google 查詢(店家卡之縮圖依三之二取得店家預覽照片者除外)。拔草推薦非任何使用者之貼文,亦非廣告。
- 動態搜尋:使用者於動態輸入文字搜尋時,本平台僅以該文字比對使用者依各則公開範圍得見之評價、造訪紀錄(店名、所在城市與行政區、分類、心得文字、作者暱稱與用戶 ID)及站內已保存之店家別名、同音字,均以站內已保存之資料進行,不向 Google、Kakao 或其他外部服務查詢,亦不送交 AI 服務。搜尋文字僅用於當次比對,本平台不保存、不記錄;系統紀錄僅就每次搜尋記錄時間、範圍、排序、觸發方式(自行輸入,或點選建議、歷史記錄、「猜你想搜」)、結果筆數、有無結果與耗時等統計資訊,不記錄搜尋文字或所選城市。「歷史記錄」僅儲存於使用者之裝置(瀏覽器儲存空間),不傳送至本平台,使用者得隨時清除;「猜你想搜」係依使用者所選城市最近 90 天內其依公開範圍得見之貼文統計店家與分類,不依個人搜尋紀錄產生。搜尋結果中之用戶,以對該使用者有可見貼文者或已有追蹤關係者為限。
- 瀏覽他人地點時標示共同地點:使用者登入後瀏覽其他使用者之個人頁時,本平台僅於該瀏覽者自己之畫面,以其依公開範圍、上鎖與封鎖設定原本即可看見之他人地點,與其自己之地點比對,標示雙方均有之地點(例如「你也想去」),並得以淡色顯示僅其自己有之地點。比對不擴大任何可見範圍,結果不保存、不通知被瀏覽之使用者,亦不向任何第三人顯示。「約他一起去」之邀請文字僅於使用者自己之裝置複製,本平台不代為傳送。
- 出遊!:使用者於其他使用者之個人頁使用「出遊!」時,本平台僅以使用者本人之地點與該朋友頁面上使用者本來即看得到之地點排列行程;排程於本平台伺服器以規則計算(營業時間僅使用本平台已保存之店家資訊及前述使用者回報彙整之營業時間;使用者另按「查營業時間」或「一次查」者,依前述「店家資訊」之規定查詢;使用者按各段之「導航」時,係由使用者之裝置開啟 Google 地圖並帶入前後兩站之店名與「縣市・行政區」〔出發地為捷運站者帶入站名;為目前位置者不帶出發地,由 Google 地圖自行取用裝置位置;自己標的地點帶入其座標〕,本平台不參與該查詢;使用者另按「✦ 微調」者,依三之一「出遊微調」之規定處理)。使用者另按「精算路線」時,本平台將行程各段兩端之座標(店家之座標,或該地點於使用者或朋友之地點紀錄中保存之座標;出發地為捷運站之座標或使用者該次提供之目前位置)、交通方式(步行、大眾運輸或開車)與出發時間送交 Google(Routes API)計算移動時間,不送店名、不送使用者或朋友之任何識別資料;計算結果僅回傳該次畫面顯示,本平台不保存(不寫入行程,儲存之行程仍為估算之時間)。使用者得選擇出發地(捷運站或「目前位置」):選擇「目前位置」時,使用者之瀏覽器或本平台 App 取得之座標僅用於該次排程,本平台不保存、不記錄於事件,儲存行程時僅保存「目前位置」字樣;使用者得改選捷運站或不指定。使用者得於行程中加入自訂之一站(至多二十字之說明與停留時間),隨行程保存,不送交第三人。使用者得另加至多二位其追蹤之朋友一同排程:本平台以使用者本人之地點及各該朋友頁面上使用者本來即看得到之地點排列行程,分享前就某位朋友平常看不到之店家提示使用者得勾除;以連結分享時,各該朋友均得於登入後開啟並使用前述功能。使用者得自本平台店家資料(與「附近推薦」同一來源)加入行程路段附近、不在使用者與同行朋友清單上之店家(「附近的店」),不另向 Google 查詢。使用者得下載行程之行事曆檔(.ics,內容為各站店名、時間、「縣市・行政區」、各段交通之估算與店家頁連結),或以 LINE 傳送行程分享卡(行程標題、各站時間與店名及分享連結;於 LINE 內傳送時,傳送對象由使用者於 LINE 選擇,經 LINE 之服務傳遞)。使用者排出行程時,本平台將行程第一個店家之座標送交 Google(Weather API)查詢該時段之天氣預報,不送店名、不送使用者或朋友之任何識別資料,結果僅回傳該次畫面顯示,本平台不保存。使用者儲存且日期在未來之行程,本平台於出發前一日傍晚就其中店家(距上次查詢逾七日或未曾查詢者,每趟至多六家)依前述「店家資訊」之規定自動查詢營業時間一次(不計入使用者之查詢次數),重新判斷各站之營業狀況,有疑慮時以站內通知使用者,並視推播額度以 LINE 通知;使用者得於「我的行程」逐趟關閉。使用者儲存之行程僅使用者本人可見,內容為店名與時間之快照。使用者得選擇以連結分享行程:該連結僅該趟行程之對象於登入後可開啟,內容為出發地(捷運站名或「目前位置」字樣)及使用者未勾除之各站店名、時間、交通與店家頁連結(不含雙方之狀態與評分);對象得按「我也要去」,或自其本人之地點中(以使用者本來即看得到者為限)挑選店家「建議換一家」,本平台以站內通知告知使用者,並保存該建議(建議者帳號識別碼、店家名稱、分類與店家代碼,及該店距原站之約略距離)至使用者採納、略過、更新該趟行程或刪除行程為止,不直接變更行程。除此之外,分享行程係由使用者以複製文字或前述連結自行傳送,本平台不主動通知對方,亦不留存對方之任何紀錄。使用者於同一次排程中再次儲存或傳連結時,以新內容覆寫同一趟行程,分享連結不變,對象開啟時僅看到更新後之內容;使用者停止分享時連結即失效;使用者刪除行程或刪除帳號時,所儲存之行程(含分享連結與建議)一併刪除。使用者得選擇以自己之清單,或他人依前述可見範圍得瀏覽之清單,限定排程所用之地點;清單僅縮小可排入之地點,不增加使用者本得看見之地點。
- 修改與刪除:使用者得隨時自行修改或刪除任一次造訪紀錄,或刪除整個地點(連同全部造訪紀錄、心得、同行者與座標,自資料庫移除)。刪除評價、打卡或地點時,其下之讚與留言(含他人之留言)一併刪除;刪除帳號時,使用者於他人內容下之讚與留言亦一併刪除。選擇「放下」之地點會保留於田誌回顧,如不欲保留請改用刪除。去過的地點在使用者刪除前,持續保存於其清單、地圖與花園。刪除帳號時,我的清單(含名稱、表情符號、列入之地點紀錄)、使用者之清單收藏紀錄,及他人對使用者清單之收藏紀錄一併刪除。
- 平台內部存取:本平台營運人員於客服、除錯或處理檢舉之必要範圍內,得以管理身分開啟使用者之草原檢視(包括「只有自己」之地點與造訪紀錄)及被檢舉之評價、打卡、照片與留言,每次開啟均留存紀錄。
- 檢舉資料:就評價、打卡、照片、留言或其他使用者本身提出檢舉時,本平台記錄檢舉人帳號、被檢舉之內容或帳號、檢舉原因與說明,用於審核與防止濫用,不告知被檢舉人係何人檢舉;著作權侵權通知另記錄通知人提供之姓名、聯絡方式與內容,並依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9 於通知人與上傳者之間轉送;通知人之姓名、Email 與電話保存 3 年後刪除(通知內容與處理結果留存備查)。來源 IP 位址僅以不可還原之雜湊值保存,與通知人個資同時刪除。
三之一、AI 輔助功能之委外處理(Anthropic)
- 何時處理:僅於使用者匯入 Google 地圖清單時勾選「匯入後自動整理」(預設勾選,得取消),或於清單按「再整理一次」時,本平台始將完成該功能所必要之資料,傳送予委外廠商 Anthropic, PBC(美國)之 Claude API 處理,用以補上分類與料理類型、整理主題、找出可能重複之地點及使用者備註提及可能已歇業之地點,並將結果回傳顯示;由 AI 產生之內容以「✦」標示。AI 補上之分類僅為預選,經使用者確認後始寫入正式分類。
- 問拔草:使用者於清單按「✦ 問拔草」與其對話時,本平台將使用者輸入之對話文字(最近六輪,每則至多三百字)、當時之台北時間,以及使用者清單之統計摘要(地點:分類與想去、去過之件數、常收之料理類型、評分較高之分類與料理、價位級數分布、使用者自己地點之「縣市・行政區」;商品:件數、價格帶分布與常見之品牌或品名首詞),以及對話中提及之使用者所追蹤朋友之暱稱(未提及則不傳送),傳送予 Anthropic。找地點時,本平台另依對話條件於伺服器挑出至多十二家候選店家,將其名稱、分類、料理類型、「縣市・行政區」、來源(使用者自己之清單、拔草的人推薦或附近的店)、使用者自己之狀態、評分、想去理由(前一百字)與推薦人數傳送予 Anthropic 挑選並撰寫理由;候選店家之名稱可能來自本平台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源自 Google Maps Platform),此為第 3 款「自 Google Maps Platform 取得之內容」之例外,以店名為限。找商品時,本平台請 Anthropic 以其伺服器端之網路搜尋功能代為上網搜尋(搜尋之關鍵字由 Claude 依對話決定,由 Anthropic 及其搜尋服務供應商執行),並由本平台伺服器對其回覆之商品連結(以該次搜尋結果中出現者為限,且不含伺服器無法讀取內容之賣場頁面,例如蝦皮購物)各取一次該網頁,確認網頁存在且品名大致相符後,始提供「種草」按鈕;未能確認者不提供該按鈕;取頁時僅傳送一般網頁請求,不附任何使用者資料。不傳送地址全文、座標、營業時間、電話、照片、帳號識別碼、其他使用者之姓名與其非公開之地點。對話內容僅於伺服器記憶體保留三十分鐘(自最後一次對話起算),不寫入資料庫;使用者按「有幫到你嗎」並勾選「附上我打的字」者,本平台始保存該次對話中使用者輸入之文字(朋友暱稱以代號取代)至多 90 日,用於改善功能,期滿或刪除帳號時刪除。
- 出遊微調:使用者於「出遊!」之行程按「✦ 微調」並送出一句指示時,本平台將該句指示(至多一百字)、該趟行程之類型、時段、星期與交通方式、目前行程各站之開始時間與停留時間及各段之交通方式,以及本平台依排程規則自使用者本人之地點與該位朋友(使用者另加同行朋友時,含各該朋友)頁面上使用者本來即看得到之地點中挑出之至多二十四家候選店家之名稱、分類、料理類型、「縣市・行政區」、價位級數、雙方之狀態(想去或去過,及依其公開範圍原本即可由使用者瀏覽之評分)與距目前路線之約略直線距離,傳送予 Anthropic 重新排列行程(此為第 3 款「朋友或其他使用者之任何內容」之例外,以該位朋友之前述欄位為限);不傳送地址全文、座標、地點識別碼、營業時間、電話、朋友之想去理由與備註、朋友之暱稱與帳號識別碼,以及朋友未對使用者公開之地點。Anthropic 僅能自上述候選中選擇,本平台伺服器再依排程規則確認候選、時間、營業時間與距離後始套用,並顯示調整前後之差異,使用者得一鍵還原。本平台不保存使用者輸入之指示與 AI 之回覆,亦不通知該位朋友。
- 智慧搜尋:使用者於地圖搜尋列按「智慧搜尋」時,本平台將搜尋文字、其語言、地圖畫面所在之城市名稱(由本平台依內建地名表判斷)及畫面是否位於韓國,傳送予 Anthropic 判斷使用者是在找店名或在找某地區之某類店,並改寫為店名候選(含外文原名之推測)或查詢條件;本平台不傳送任何店家資料、Google 或 Kakao 之內容、座標數值或帳號識別碼。店家之搜尋與排序均於本平台伺服器進行,AI 不接觸查詢結果。AI 之回覆與查詢結果僅於本平台伺服器記憶體保留約十分鐘以免重複查詢,不寫入資料庫;使用者點選並種下某家店時,原搜尋文字依「店家別名」一款保存。本平台另於每日固定時段,將使用者提供之店家別名文字(KakaoMap 地點另含使用者填寫之地址至路名為止)以批次方式傳送 Anthropic 產生其他語言寫法,不傳送 Google 之店名與地址。
- 傳送之資料:使用者自己地點之名稱、匯入之清單名稱、使用者之備註(含匯入之清單備註)、分類、料理類型、想去或去過、標籤,及地址中之「縣市・行政區」。
- 不傳送之資料:使用者之 LINE 識別碼、Email、收件資訊、付款與訂單資料、地址全文與座標、照片、打卡心得與評價;朋友或其他使用者之任何內容;第三人(同行者、留言者、送禮者)之姓名;以及自 Google Maps Platform 取得之營業時間、營業狀態、電話、店家類型原值與評分(惟使用者尚未自選分類之地點,本平台依其店家類型換算之拔草分類〔例如「咖啡甜點」〕,於整理主題時將作為第 2 款之「分類」傳送)。
- 委外廠商之保存與利用:依 Anthropic 商業服務條款,經 API 傳送之資料不用於訓練其模型;Anthropic 通常於 30 日內自其後端刪除輸入與輸出,經其信任與安全系統標記者最長保存 2 年;以批次方式處理(匯入後自動整理)之結果保存 29 日。
- 本平台之保存:本平台不保存傳送之請求內容與 AI 產生之原始回覆,僅保存使用次數、所用模型、處理時間與費用之統計(不含帳號與內容)。AI 補上之分類、主題與「可能重複」「可能歇業」之標示屬使用者資料,依第三節保存,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
- 地區:美國(第四節「地區」「對象」一併增列 Anthropic, PBC)。
- 如何停用:使用者得隨時於「設定 → AI 輔助功能」關閉,關閉後畫面不再出現 ✦,匯入亦不自動整理,已排定而尚未傳送之整理一併取消;匯入時亦得不勾選自動整理。AI 產生之內容可能有誤,僅供參考,使用者採用前請自行確認。
三之二、店家預覽照片(Google 地圖)
- 來源:使用者開啟地點詳情、店家頁、以店名搜尋選擇店家、匯入 Google 地圖清單,或動態中顯示「拔草推薦」店家卡時,如該店家尚無使用者公開之打卡照片,本平台伺服器得以該店家之 Google 地點識別碼,向 Google Maps Platform 取得一張該店家之照片(長邊約 400 像素),移除照片內之中繼資料後保存於本平台之照片儲存空間,並保存 Google 所提供之照片作者名稱與作者頁連結,供標示之用;本平台不因此傳送任何使用者之帳號、地點清單或打卡內容予 Google(僅傳送店家之地點識別碼)。除前述使用者操作觸發之情形外,本平台另於每日夜間,在當日額度內就站內店家資料中尚無店家預覽照片之店家(優先為使用者曾種草或打卡之店家,其次依 Google 所示之熱門程度),以同一方式預先取得店家預覽照片;預先取得之對象僅依店家之地點識別碼與站內彙總資料決定,不涉及任何使用者之身分、裝置位置或個別瀏覽紀錄。地圖「星級餐廳」圖層名單中已對應至站內店家資料之餐廳,本平台亦得於當日額度內,以同一方式預先取得其店家預覽照片;預先取得之對象僅依該名單與店家之地點識別碼決定,不涉及任何使用者之身分、裝置位置或個別瀏覽紀錄。
- 共用與顯示:同一店家之店家預覽照片由所有使用者共用,於清單、卡片(含動態中之「拔草推薦」店家卡)、店家頁、地圖之清單面板與搜尋結果之縮圖及地點詳情中,排在使用者本人之照片、本人上傳之封面及瀏覽者可見之打卡照片之後顯示;僅可瀏覽該店家任一地點或店家頁之人看得到。縮圖處以「G」記號表示來源為 Google 地圖,點入詳情可見作者標示。
- 刪除:該店家出現公開之打卡照片、經檢舉或著作權通知確認移除、或本平台營運人員手動刪除時,即刪除該照片及作者資料;經檢舉或通知移除之店家,本平台不再取用其 Google 地圖照片。
三之三、打卡影片
- 蒐集項目:使用者附於打卡之影片(每則 1 支、30 秒內),及本平台為管理所保存之影片紀錄(長度、畫面尺寸、檔案大小、處理狀態、上傳時間)與自影片擷取之預覽圖一張。
- 處理方式與委外處理者:影片由使用者裝置直接傳送至 Cloudflare, Inc.(美國,Cloudflare Stream 服務)轉檔、儲存並透過其全球網路傳輸播放;Cloudflare 僅依本平台之指示處理。預覽圖由本平台向 Cloudflare 取得後,移除所有中繼資料再存放於 Cloudflare R2(同第三節「照片」)。本平台不讀取、不保存影片原始檔案內之中繼資料;Cloudflare 轉檔後提供播放之版本,不保留原始檔案之拍攝位置資訊。
- 可瀏覽範圍:與該則打卡相同;判斷可瀏覽後,以有效期間一小時之簽章網址播放、預覽圖以五分鐘內有效之臨時網址傳送,故可見範圍變更、封鎖或下架後,已取得網址之瀏覽者於該期間內仍可能載入。
- 系統備份:影片及其預覽圖不納入第四節之異地備份;Cloudflare 或本平台之系統故障致影片滅失時,可能無法復原。
- 刪除:使用者刪除影片、該則打卡、該地點或帳號時,本平台即自頁面移除該影片並請 Cloudflare 刪除影片檔案與預覽圖;Cloudflare 網路上之快取仍可能於刪除後短暫存在。Cloudflare 一時無法刪除者,本平台自動重試,最長 7 日。上傳後未送出打卡之影片,於 24 小時後自動刪除。
三之四、交換禮物
- 蒐集項目:活動名稱、設定與日期、活動地區、幣別與時區、成員所宣告之收件地是否在臺灣、介面語言設定、成員名單(暱稱、頭像)、各成員放入活動之願望(物品草原之植株)、給送禮人之備註與「不要送我」、抽籤結果與排除組合、「我準備好了」與留言、禮物提示與禮物名稱、各成員對各禮物之猜測與留言、送禮人與發起人之認定、匿名澆水之次數(不記錄澆水者)、貼網址代買之商品網址與可公開名稱(收件資料依代購訂單之規定)、揭曉之時間與方式、送禮人就其禮物填寫之名稱、不參加評選及分享卡不顯示名字之選擇、收禮人之感謝、各禮物之得票數與成員是否已投票之紀錄、活動揭曉及結束時之成員暱稱、送禮對應(送禮人、收禮人與禮物名稱)、得獎與統計之快照、於 LINE 內分享之分享卡圖片、成員上傳之紀念照片及其上傳時間、刪除與請求移除之紀錄、各願望植株於交換禮物草原之位置、猜測內容與結果、送禮人留給收禮人之留言、通知紀錄、電子郵件通知之寄送紀錄(寄送時間與結果;寄送失敗待重試之信件於寄出或放棄時刪除,至遲 24 小時)及寄送所用之電子郵件地址(登入時由 Google 或 Apple 提供者);永久退信之地址以不可還原之雜湊值保存 90 日(Apple 轉寄信箱 7 日)、經收件人檢舉之地址保存至其於設定頁重新開啟通知為止,期間不再寄送。
- 可瀏覽範圍:活動設為「公開配對」者,同一活動之成員得瀏覽其他成員放入活動之願望名稱與縮圖(不論該植株原本之公開範圍);價格、備註、「不要送我」與願望天數於交換禮物頁面僅抽到該成員之送禮人可見(植株本身於物品草原之公開範圍,仍依使用者原設定)。活動設為「神秘小天使」或「無名對象」者,其他成員於交換禮物草原僅能看見各願望植株之草形與位置,不能看見其名稱、價格與所屬成員;無名對象活動之送禮人於揭曉前亦不能看見其送禮對象之暱稱、頭像、用戶 ID 與個人草原。活動揭曉前,成員放入活動之願望植株於其個人草原、清單、個人頁與動態對其他使用者暫不顯示(公開配對活動除外),揭曉後回復原公開範圍。送禮人於訂購或按下「我準備好了」時留給收禮人之留言,於神秘小天使與無名對象之活動,於發起人開啟猜測或揭曉時向收禮人顯示;於公開配對之活動,於訂購時及揭曉時向收禮人顯示。猜測內容於揭曉後全體成員可見(僅顯示猜中人數與猜測結果,不顯示各成員之加碼作答明細)。抽籤結果依活動設定僅送禮人本人或全體成員可見。禮物提示與留言於張貼後對同一活動全體成員顯示(神秘小天使之活動以收禮人、無名對象之活動以送禮人標示,不顯示另一方);禮物名稱與猜中結果於揭曉時顯示;各成員之猜測於發起人開啟猜測或揭曉時顯示,其前僅本人與該禮物之送禮人可見。願望植株上之花苞(有人準備禮物)與匿名澆水,收禮人及其他成員無從得知為何人所為(公開配對之活動除外)。揭曉後,送禮對應、禮物名稱、收禮人之感謝與得獎結果全體成員可見;投票人之選擇不予公開,任何人(含發起人)均無從查知。活動結束後之紀念頁面(回顧卡、送禮對應、得獎、紀念照片)僅該活動結束時之成員可瀏覽。紀念照片僅該活動之成員可瀏覽(不公開,亦不顯示於動態、個人頁或打卡),與上傳者互相封鎖之成員彼此不顯示;經成員請求移除或經上傳者、發起人刪除者,即對全體成員隱藏。
- 保存期間:活動於揭曉之日後 7 日(早於交換日後 7 日者,於交換日後 7 日)結束;交換日(含延後後之交換日)後 30 日仍未揭曉者,於該日結束(願望之活動標記一併移除,植株留存);抽籤結果之帳號對應、排除組合、禮物提示、猜測與留言、交換禮物草原之植株位置、猜測內容、成員是否已投票之紀錄、收到禮物之對應與匿名澆水之當日紀錄於交換日後 180 日刪除。活動名稱、日期、成員暱稱、揭曉後公開之送禮對應(以當時之暱稱與禮物名稱記載)、得獎紀錄、猜中題數與名偵探、猜中結果與猜猜王、票數、統計數字與紀念照片,作為活動紀念保留,直至成員自行自紀錄移除、上傳者或發起人刪除照片或帳號刪除為止;紀念照片經刪除或請求移除者,於 30 日後自儲存區刪除(期間任何成員均無從瀏覽,僅供處理檢舉與申訴);於 LINE 內分享之分享卡圖片保存 30 日。願望植株依物品草原之規定保存。
- 刪除帳號:刪除帳號時,其於各活動之成員資料、願望標記與配對即予移除(其送禮人改送其原本之送禮對象);配對因此變動之送禮人將收到通知;其發起之活動改由最早加入之其他成員接任(已無其他成員者取消)。其於已揭曉或已結束活動之紀念紀錄改以「已退出的成員」顯示,其投票紀錄一併刪除。其上傳之紀念照片一併刪除;他人上傳而有其肖像之照片不自動刪除,得於刪除帳號前請求移除。
- 紀念照片:紀念照片比照第三節「照片」之處理方式:上傳時於使用者裝置縮圖並由伺服器移除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存放於 Cloudflare R2,判斷可瀏覽後以五分鐘內有效之臨時網址傳送(可見範圍變更、請求移除或刪除後,已取得臨時網址者至多約五分鐘內仍可能載入);納入每日例行備份。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自蒐集之日起至特定目的消失或使用者請求刪除之日止;法令另有保存期間規定者,依其規定(例如帳簿憑證依稅法規定保存)。
- 系統備份:為防止資料滅失,本平台製作下列備份:(一)例行備份:每日製作全站資料之備份一份,自製作之日起保存 14 日;每月第一份例行備份另行保存 3 個月。使用者上傳之照片亦逐日同步備份;原照片經刪除者,其備份於刪除後 16 日內刪除。(二)作業備份:於資料格式轉換、程式更新或回復作業前所製作之資料備份,自製作之日起保存 14 日。前述備份於保存期限屆至後 2 日內自動刪除。例行備份與照片備份經本平台以自行保管之金鑰加密後,存放於境外之第三方雲端儲存服務(Backblaze, Inc.,歐盟(荷蘭)機房),該服務業者無從讀取其內容。使用者於前述期間內刪除帳號者,本平台於該帳號刪除時即自部分備份中移除其資料;其餘備份以不可還原之方式標記該帳號,如需以備份回復資料,將先排除已刪除帳號之資料。(三)資料庫服務商之備份:本平台之資料庫由 Supabase, Inc. 代管,該服務商每日自動製作資料庫備份一份,自製作之日起保存 7 日,存放於資料庫所在之 Amazon Web Services 東京區域;本平台不得自行延長其保存期間。使用者刪除帳號後,如需以該備份回復資料,本平台將先依前述不可還原之標記排除已刪除帳號之資料。
- 系統紀錄:本平台為維護服務安全、排除故障及統計服務使用情形所記錄之操作紀錄(包括帳號識別碼之末 6 碼、操作類型、時間,及部分操作之頁面網址),自記錄之日起保存 1 年,逾期自動刪除(2026 年 10 月 18 日以前之紀錄記有完整之帳號識別碼,亦依此期間屆滿自動刪除)。使用者刪除帳號後,前述紀錄僅於保存期間內供安全稽核及統計之用,不再用於其他目的。
-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下列委外服務之處理地:本平台主機——日本東京(Google LLC 之 Google Cloud asia-northeast1 東京區域;含主機〔Compute Engine〕、程式建置〔Cloud Build〕、程式映像儲存〔Artifact Registry〕及系統設定與金鑰之保管〔Secret Manager〕);資料庫——日本東京(Supabase, Inc.,基礎設施為 Amazon Web Services 東京區域);打卡照片儲存——Cloudflare R2 亞太區域;Google Maps Platform(店名搜尋、地圖顯示、地點識別碼、店家資訊與附近店家查詢,含本平台夜間預先查詢)——美國;LINE 登入與推播(LY Corporation)——日本;資料備份——歐盟(荷蘭)(Backblaze B2,加密後存放);AI 輔助功能(Anthropic, PBC 之 Claude API)——美國;交換禮物之電子郵件通知(Resend, Inc.)——美國。交換禮物活動之成員可能位於中華民國境外,其資料同樣儲存於上述處理地;本平台不因成員所在地另設儲存地點。
- 對象:本平台、商品供應商與物流業者(限交付所必要)、金流與電子發票服務業者、雲端服務業者(主機、程式建置、程式映像儲存及系統設定與金鑰保管之 Google LLC〔Google Cloud〕;資料庫代管之 Supabase, Inc.;照片儲存之 Cloudflare, Inc.;店名搜尋、地圖、地點識別碼、地址換算座標(限使用者填寫地址且 Google 地圖查無該店時)、依使用者之搜尋文字查詢店家(智慧搜尋)、店家類型、營業時間、電話與營業狀態之查詢,以及「只看營業中」與附近店家查詢(含本平台夜間預先查詢)之 Google LLC;資料備份之 Backblaze, Inc.)、LINE 登入與推播之 LY Corporation、交換禮物電子郵件通知之 Resend, Inc.(僅處理收件人之電子郵件地址與通知內容)、AI 輔助功能之 Anthropic, PBC、依著作權法應轉送之通知人或上傳者,以及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
五、當事人權利
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並得以客服信箱 service@growish.app 提出:
- 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自助變更公開範圍:使用者得隨時於「設定 → 隱私」變更任一類內容之預設公開範圍、將既有內容批次變更、將草原或花園上鎖或公開,或於各目標、地點、評價與打卡逐筆變更;變更即時生效。設為非公開之內容,他人之瀏覽器或社群平台先前擷取之預覽圖與快取,可能於其更新前仍顯示舊內容。
自助刪除部分資料:使用者不刪除帳號,亦得隨時自行刪除單則打卡(含照片、影片)、評價、地點、開花分享、留言與讚、個人檔案欄位、重要日子與收件方式、匯入清單之紀錄、出遊行程、我的清單與清單收藏及追蹤與封鎖關係,方式載於刪除帳號說明頁「不刪帳號、只刪除部分資料」;無法自行刪除之資料,得寫信至客服信箱請求刪除,經以原登入方式確認身分後代為處理。刪除即自資料庫移除,附屬之讚、留言與通知一併刪除,照片與影片同時自儲存服務刪除;系統備份與事件紀錄依本節及第四節所定期間滾動刪除。
自助刪除帳號:使用者得於「個人檔案 → 設定」自行刪除帳號。尚有進行中之訂單或一起拔出資、未完成之退款,或已付款而電子發票尚未開立者,須待其完成後始得刪除(刪除頁會說明原因與預計可刪日期);使用者得選擇預約刪除,於該等情形均完成後由系統自動刪除帳號(刪除前以 LINE 通知),完成前得隨時取消,預約期間帳號照常使用。刪除方式另載於不需登入即可瀏覽之刪除帳號說明頁;無法登入者得寫信至客服信箱,經以原登入方式確認身分後代為刪除。花瓣於刪除帳號時一併失效、不予退費,刪除前須經使用者勾選同意(詳服務條款第七節)。刪除後,其草原、花園、評價、打卡、照片(含儲存服務中之檔案)、讚與留言(含於他人內容下之讚與留言,及他人於其內容下之讚與留言)、站內通知、匯入之清單資料(含備註)、追蹤與封鎖關係、同行標記、暱稱、頭像、簡介、重要日子、收件資料、贈禮留言、登入身分(LINE、Apple、Google 帳號之連結;以 Apple 登入者並向 Apple 撤銷授權)、App 推播識別碼及帳號資料即自資料庫移除或匿名化,無法復原。發票相關資料為履行稅務及會計法令而保存,期間僅用於發票、兌獎通知與帳務查核,與帳號之連結改以無法還原之代號:(一)發票寄送之 Email 保存至該期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屆滿為止,期滿自動刪除;(二)其他發票記載事項(統一編號、載具、品項與金額)依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7 條,保存至該發票開立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屆滿 5 年為止,期滿自動刪除。使用者之用戶 ID(含保留中之舊 ID)於刪除後保留 30 日,期間不供他人使用;保留期間以由 LINE 使用者識別碼單向雜湊產生、無法還原之代號標示,同一 LINE 帳號於期間內重新登入者,得取回該用戶 ID。系統事件紀錄依保存期限滾動刪除。惟第一節所述小夥伴禮物盒之領取紀錄不予刪除。另為判斷邀請獎勵是否重複取得,本平台於刪除帳號時保存其各登入身分之識別碼經加鹽雜湊後之值(無法還原為識別碼)及刪除時間,自刪除之日起保存 1 年(再次刪除者,自最後一次刪除之日起算),僅用於判斷以同一登入身分重新註冊者之邀請是否成立(服務條款三之四第 6 款),不作其他用途,期滿自動刪除。
六、登入方式(LINE、Apple、Google)與 Cookie
- 本服務透過 LINE 登入進行身分識別,僅取得 LINE 使用者識別碼、顯示名稱與大頭貼(頭像)之網址,不會取得好友名單或聊天內容。頭像用於在本平台顯示使用者(個人頁、動態、留言、追蹤名單等處,可瀏覽者依各該內容之公開範圍)及計算個人頁名片之底色;本平台僅保存頭像之網址(每次登入時依 LINE 更新),不另行下載保存頭像影像;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
- 本平台記錄使用者所連結之 LINE 帳號是否為拔草 LINE 官方帳號之好友(依 LINE 於使用者加入好友、封鎖或解除封鎖時傳送予本平台之通知、本平台向 LINE 查詢之結果,或本平台傳送訊息時 LINE 回覆之結果),僅保存「是否為好友」、其來源及更新時間,不另取得其他資料(查詢結果之暫存檔於套用後即刪除);用於決定通知之傳送管道:非好友者不以 LINE 推播通知,改以站內通知或其他依各該功能之條件提供之管道(例如 App 推播、交換禮物之電子郵件通知)傳送。刪除帳號或解除 LINE 連結時一併刪除。
- 使用者亦得以 Apple 或 Google 帳號登入,或將其連結至既有帳號(同一帳號得連結多種登入方式,以任一種登入均進入同一帳號;本平台不以 Email 合併不同登入方式之帳號)。登入或連結時,本平台取得並保存該帳號之使用者識別碼與 Email(以 Apple 登入並選擇「隱藏我的 Email」者為 Apple 之轉寄地址;Google 另取得顯示名稱與頭像網址),用於識別使用者;以 Apple 登入者另保存 Apple 核發之授權權杖,僅用於刪除帳號時向 Apple 撤銷授權。Apple 之轉寄地址無法收受電子發票通知,使用者付款前須另填可收信之 Email。未連結 LINE 之帳號不會收到 LINE 推播。刪除帳號或解除連結時,該登入方式之資料一併刪除。使用者於 Apple 端停止以 Apple 帳號登入本平台或刪除其 Apple 帳號時,本平台依 Apple 之通知解除該登入方式之連結,不自動刪除拔草帳號;Apple 帳號為該帳號唯一之登入方式者,本平台另登出該帳號於各裝置之登入狀態,並保留該 Apple 帳號之使用者識別碼,僅用於使用者日後以同一 Apple 帳號登入時回到原帳號,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使用者於 Apple 端關閉或重新開啟轉寄 Email 時,本平台依 Apple 之通知記錄其轉寄狀態。
- 於 iOS 或 Android 之拔草 App 內,App 僅於使用者主動選擇「分享到拔草」時接收該次分享之連結與文字(處理方式同第一節「分享到拔草」),不讀取其他 App 之資料;App 不含廣告或跨 App 追蹤之第三方元件。
- 於 App 內以 LINE 或 Google 登入時,App 會開啟裝置之系統瀏覽器完成登入,再以僅能使用一次、2 分鐘內有效之代碼回到 App 建立登入狀態;本平台不於該系統瀏覽器建立拔草之登入狀態。
- App 推播通知:使用者於拔草 App 內同意接收通知後,App 會向 Apple 之推播通知服務(Apple Push Notification service)取得該裝置之推播識別碼並傳送予本平台,本平台將其與使用者帳號及該裝置之登入狀態一併保存,僅用於傳送下列通知:(一)他人對使用者之貼文按讚、留言或於留言中提及使用者;(二)使用者追蹤之人種下新的草(以使用者開啟該草原之新草通知者為限);(三)他人標記使用者一起去、邀請使用者加入拔草團、他人經使用者之邀請連結加入並追蹤使用者,或使用者所為之同行標記經對方同意;(四)新增之追蹤者人數(每日至多彙總一則);(五)使用者之訂單、付款、退款與出貨之進度及需要使用者確認之事項。第(二)、(三)款之通知經 App 推播送達者,不另以 LINE 傳送;未安裝 App 或推播未送達者,仍以 LINE 傳送(以使用者已連結 LINE 帳號者為限)。使用者得於「個人檔案 → 設定 → 通知」分別關閉第(一)至(四)款之通知;第(五)款與交易之履行相關且有期限,不提供關閉,並同時以 LINE 傳送(以使用者已連結 LINE 帳號者為限)。通知之標題與內容(含相關使用者之顯示名稱、留言之前段文字、草或地點之名稱,以及訂單編號、品名與金額)經 Apple 傳遞至使用者裝置。使用者得隨時於裝置之設定關閉拔草之通知;於該裝置登出、刪除帳號,或該識別碼經 Apple 回報失效時,本平台即刪除該識別碼。
- 本服務使用 Cookie 或近似技術記憶主人身分,以便重新進入管理頁面;使用者得於瀏覽器停用,惟部分功能將無法使用。
七、資料安全與營業移轉
- 本平台採取合理之技術與管理措施保護個人資料,包括傳輸加密、權限控管與存取紀錄。
- 本平台如因合併、分割、收購或營業讓與而移轉營業時,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得一併移轉予受讓人,受讓人應繼受本政策所定之義務;本平台將於移轉前以適當方式公告。
- 本政策修訂時,將於本頁公告。
修訂紀錄
- 2026 年 11 月 3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動態搜尋」一款:搜尋文字僅用於當次比對、不保存不記錄、不向外部服務查詢;歷史記錄僅存於裝置;猜你想搜依可見貼文統計。
- 2026 年 11 月 2 日 隱私權政策第六節增列:記錄使用者所連結之 LINE 帳號是否為拔草 LINE 官方帳號之好友(依 LINE 之加入好友、封鎖或解除封鎖通知、本平台向 LINE 查詢之結果或傳送訊息時 LINE 之回覆),僅保存是否為好友、來源及更新時間,用於決定通知管道(非好友者不以 LINE 推播);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1 款:交換禮物電子郵件通知之對象增列所連結之 LINE 帳號未加入官方帳號好友之成員
- 2026 年 11 月 2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三節新增「我的清單」一款:使用者得以表情符號及名稱將地點分組,清單可見範圍逐份設定(預設只有自己),不改變其中地點之可見範圍,他人僅看見本得看見之地點;公開清單得由他人收藏(不通知、不顯示收藏者);得隨時改回只有自己或刪除;公開或給追蹤者之清單名稱經字詞檢查、得檢舉下架;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匯入之 Google 地圖清單」一款增列匯入時得同時建立同名清單;「出遊!」一款增列得以清單限定排程地點;刪除項目增列清單與收藏紀錄。服務條款五之一「使用者內容」增列清單名稱。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三之二、店家預覽照片」來源增列:地圖「星級餐廳」圖層名單中已對應至站內店家資料之餐廳,本平台得於當日額度內預先取得店家預覽照片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增列「智慧搜尋」:使用者按下時始將搜尋文字與畫面所在地區傳送 Google 查詢店家,結果僅當次顯示不保存,使用者點選之店家始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啟用店家別名時)點選並種下時之搜尋文字保存為店家別名,並得每日以批次方式由 Anthropic 產生別名之其他語言寫法;第四節 Google 之利用目的增列依搜尋文字查詢店家;(啟用 AI 輔助功能時)「三之一」新增「智慧搜尋」一款(搜尋文字、語言、畫面所在城市名稱與是否位於韓國送交 Anthropic 改寫,不送店家資料、Google 或 Kakao 之內容、座標與帳號識別碼),服務條款「五之二」增列智慧搜尋結果之性質。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店家別名」一款:保存使用者種下有地點識別碼之店家時自行填寫之店名(與 Google 所列店名相同、只有自己可見、含個資樣式者不保存)及其無聲調拼音,僅用於站內搜尋比對與店家頁顯示,得回報移除;「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增列比對店家別名與同音字,均以站內已保存之資料進行。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中國大陸地區之地點」一款:底圖採偏移座標、自行標示之位置以底圖座標保存不轉換、打卡距離判斷放寬約 800 公尺;高德地圖、百度地圖、大眾點評連結僅展開短網址並自連結或分享文字取店名,不讀取網頁內容、不使用其資料介面;以地址換算座標時以中國大陸地區之地區設定向 Google 查詢。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星級餐廳圖層之韓國名單另以店名比對使用者自行標示且經確認 KakaoMap 識別碼之地點,僅使用該瀏覽者依各地點公開範圍得見之店名與位置,不向 Kakao 或 Google 查詢。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自己標的地點」一款:位於韓國、經使用者確認對應 KakaoMap 識別碼且確認當時經 KakaoMap 標示為商業場所之地點,使用者得設為公開(仍不列入附近推薦與全站動態;拿掉識別碼即改為只給追蹤我的人);Google 地圖日後可查得者,得以使用者之店名與地址查詢、唯一對應且 100 公尺內時改為該 Google 地點,使用者得按「不是這家」改回。「韓國地點(KakaoMap 即時查詢)」一款:同一識別碼之地點合併為同一店家頁,店名、位置與地址僅取自使用者之內容;送出前對店步驟得以使用者之店名向 Kakao 即時查詢座標附近之地點,僅於唯一對應時顯示、不保存。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韓國地點(KakaoMap 即時查詢)」一款:使用者以 KakaoMap 查找時,搜尋文字與地圖畫面中心座標傳送 Kakao 取得即時結果,結果僅當次顯示、不保存,僅於使用者確認後保存 KakaoMap 識別碼與連結;「裝置位置」補一句;服務條款第六節新增「KakaoMap 與 Naver 地圖」一款。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韓國地點之分享連結」一款:使用者貼上之 Naver 地圖或 KakaoMap 連結,本平台僅展開短網址取得地點識別碼、不讀取網頁內容;連結與分享文字中之店名、地址視為使用者填寫之內容;保存識別碼與使用者貼上之連結(自己標的地點僅保存識別碼);韓國地址以韓國地區設定換算座標並另計每日次數。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隱私權政策「自己標的地點」增列:使用者填寫地址而 Google 地圖查無該店時,得以地址向 Google 換算座標作為圖釘起點,使用者確認後始保存,未移動圖釘者保存不超過 30 日、逾期以地址重新換算;「座標」一款增列第(四)款;第四節 Google 之利用目的增列地址換算座標。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隱私權政策「三之二、店家預覽照片」來源增列:本平台每日夜間於當日額度內,就站內店家資料中尚無照片之店家預先取得店家預覽照片,對象依店家之地點識別碼與站內彙總資料決定,不涉及使用者之身分、位置或瀏覽紀錄
- 2026 年 11 月 3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活動紀錄與分享卡」款增列紀念照片(上傳期間與張數、可瀏覽範圍、請求移除與刪除權限、合照卡之分享);隱私權政策三之四修訂蒐集項目、可瀏覽範圍、保存期間(紀念照片作為活動紀念保留,經刪除或請求移除者 30 日後刪除)、刪除帳號,並新增第 5 款紀念照片之處理方式
- 2026 年 11 月 1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3 款及「揭曉、投票與得獎」款改列「提示猜禮物」與「猜猜王」並刪除特殊規則籤;隱私權政策三之四增列禮物提示、猜測與留言之蒐集項目、可瀏覽範圍與保存期間
- 2026 年 11 月 1 日 刪除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2、3 款及隱私權政策三之四之特殊規則籤相關條文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2 款增列神秘小天使與無名對象之交換日猜測與「名偵探」;隱私權政策三之四增列猜測內容與送禮人留言之顯示時點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2 款明定「無名對象」模式(送禮對象於揭曉前任何成員均無從得知;發起人不得自行指定配對);第 4 款增列無名對象活動之代購匿名;隱私權政策三之四增列交換禮物草原之植株位置,可瀏覽範圍改為神秘小天使與無名對象之活動其他成員僅見植株草形與位置,並增列活動揭曉前願望植株暫不對他人顯示;刪除「種下的心願只給抽到的交換對象看」開關之說明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增列「揭曉、投票與得獎」「活動紀錄與分享卡」兩款;隱私權政策三之四修訂蒐集項目、可瀏覽範圍、保存期間(抽籤結果之帳號對應於交換日後 180 日刪除,揭曉後公開之送禮對應以當時之暱稱與禮物名稱作為活動紀念保留)與刪除帳號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1 款增列:帳號未連結 LINE 且未開啟 App 推播通知之成員,得以登入時由 Google 或 Apple 提供之電子郵件收受交換禮物之活動通知(每場活動每人至多 6 封,可退訂);隱私權政策三之四蒐集項目增列電子郵件通知之寄送紀錄、寄送地址與退信紀錄之保存期間,第四節利用地區與對象增列電子郵件寄送服務 Resend, Inc.(美國)
- 2026 年 10 月 30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新增「語言」一款(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提供英文參考譯本,歧異時以中文版為準;成員輸入之內容不代為翻譯);隱私權政策三之四蒐集項目增列介面語言設定;交換禮物相關條文另提供英文參考版(/en/terms、/en/privacy);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語言用於決定交換禮物與登入相關頁面之顯示語言
- 2026 年 10 月 30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1 款增列活動地區、幣別與時區;第 4、6 款明定代購直送與貼網址代買以活動地區與收件地在臺灣者為限;第七節準據法與管轄於活動地區在臺灣以外者亦同;隱私權政策三之四增列活動地區等蒐集項目,第一節所在國家用於交換禮物之預設活動地區與收件地,第四節增列境外成員之說明
- 2026 年 10 月 30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第 2、3 款增列特殊規則籤(注音聲母/英文首字母)之抽籤與判斷;隱私權政策三之四增列規則籤之蒐集項目、可瀏覽範圍與保存期間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刪除第 7 款(收禮人拒收);隱私權政策三之四刪除拒收紀錄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隱私權政策三之四第 2 款:發起人隱私開關之名稱改為「種下的心願只給抽到的交換對象看」(隨畫面改字,可瀏覽範圍不變)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服務條款五之五增列第 6 款(貼網址代買:審核、不接單項目、地獄禮物之費用與瑕疵)、第 7 款(收禮人拒收);隱私權政策三之四增列貼網址代買之商品網址與可公開名稱、拒收紀錄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服務條款新增「五之五、交換禮物」(活動成立與成員責任、抽籤、自行準備之禮物與地獄禮物、代購直送之優惠與匿名、發起人權限);隱私權政策新增「三之四、交換禮物」(蒐集項目、可瀏覽範圍、保存期間、刪除帳號)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第六節「App 推播通知」擴大通知範圍:除讚、留言、提及外,增列追蹤之人種新草(該草原之新草通知開啟者)、一起去標記與拔草團邀請及同行標記經同意、每日新追蹤者人數彙總,以及訂單、付款、退款與出貨之全部進度;追蹤之人種新草、一起去與拔草團類之通知經 App 送達者不另以 LINE 傳送;使用者得於設定頁分別關閉前四類,訂單類不提供關閉。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第六節「App 推播通知」第(三)款增列他人經使用者之邀請連結加入並追蹤使用者(經 App 推播送達者不另以 LINE 傳送)。
- 2026 年 10 月 24 日 隱私權政策第六節增列:使用者於 Apple 端停止以 Apple 帳號登入或刪除 Apple 帳號時,本平台依 Apple 之通知解除連結、不自動刪除拔草帳號;Apple 為唯一登入方式者登出各裝置之登入狀態,並保留 Apple 使用者識別碼,僅用於日後以同一 Apple 帳號登入時回到原帳號;依 Apple 之通知記錄轉寄 Email 之開關狀態。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服務條款新增「五之四、打卡影片」(每則 1 支、30 秒內、與照片合計 9 個;影片中之配樂、音樂、他人聲音與肖像須自行創作或取得授權;委由 Cloudflare, Inc. 轉檔與傳輸;檢舉與下架適用五之一);隱私權政策新增「三之三、打卡影片」(蒐集與處理方式、委外處理者、不納入異地備份、刪除與快取失效)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隱私權政策第六節增列 App 推播通知:同意接收通知後保存裝置之推播識別碼(經 Apple 推播通知服務〔Apple Push Notification service〕取得與傳送),僅用於讚、留言、提及與訂單需要確認之通知,登出、刪除帳號或識別碼失效時刪除;第五節刪除帳號之刪除項目增列推播識別碼。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隱私權政策第六節增列:於 App 內以 LINE 或 Google 登入時,經裝置之系統瀏覽器完成登入,再以一次性代碼回到 App。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隱私權政策第六節改為「登入方式(LINE、Apple、Google)與 Cookie」,增列以 Apple 或 Google 帳號登入時取得之資料(使用者識別碼、Email 或 Apple 轉寄地址、Google 顯示名稱與頭像網址、Apple 授權權杖)、同一帳號得連結多種登入方式且不以 Email 合併、刪除帳號時向 Apple 撤銷授權;第一節「小夥伴禮物盒之領取紀錄」改以每一登入身分計。服務條款第七節(四)改為以同一登入身分再次登入。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服務條款新增「八、App 使用授權」;隱私權政策第六節增列 App 之分享選單接收與不含廣告追蹤元件。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新增夜間預先查詢:本平台每日夜間就熱門區域預先向 Google 查詢附近店家並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區域依全體使用者地點之整體分布、近期曾被查詢之方格及其鄰近方格與預設熱門城市清單決定,以方格為單位彙總計算,不涉及使用者身分、裝置位置或個別瀏覽紀錄;第四節之地區與對象補列夜間預先查詢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三之一、AI 輔助功能之委外處理」之「出遊微調」一款增列:送交 Anthropic 之目前行程,另含各段之交通方式(使用者得以一句話調整停留時間與某一段之交通方式);使用者另加同行朋友時,候選含各該朋友頁面上使用者本來即看得到之地點(第 3 期)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隱私權政策「三之一、AI 輔助功能之委外處理」新增「出遊微調」一款(使用者輸入之一句指示、目前行程各站之時間,與本平台自使用者本人及朋友頁面上本來即看得到之地點中挑出之至多二十四家候選店家之名稱、分類、料理類型、「縣市・行政區」、價位級數、雙方狀態與約略距離,送交 Anthropic 重新排列;Anthropic 僅能自候選中選擇,經本平台伺服器確認後始套用),第三節「出遊!」一款配合增列;服務條款「五之二」增列出遊微調之性質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隱私權政策「三之一、AI 輔助功能之委外處理」新增「問拔草」一款(對話文字、清單統計摘要與候選店家名稱〔含源自 Google 之站內店家資料店名〕送交 Anthropic;商品交 Anthropic 上網搜尋、本平台伺服器逐一取頁驗證連結;對話於記憶體保留三十分鐘),服務條款「五之二」增列問拔草建議之性質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三之二、店家預覽照片」:來源與顯示位置增列動態中之「拔草推薦」店家卡;「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末段「不另向 Google 查詢」增列店家卡縮圖依三之二取得店家預覽照片之除外
- 2026 年 10 月 15 日 服務條款新增「五之三、店家預覽照片之來源與移除」,隱私權政策新增「三之二、店家預覽照片(Google 地圖)」
- 2026 年 10 月 15 日 隱私權政策新增「三之一、AI 輔助功能之委外處理(Anthropic)」,第四節地區與對象增列 Anthropic, PBC(美國)
- 2026 年 11 月 8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店家頁統計」:店家頁與地點面板於統計數字旁不再逐字顯示告知文字,改於統計數字處提供連至本款之說明連結(本款內容不變)。
- 2026 年 11 月 8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用戶 ID 段:刪除「本平台不提供以暱稱搜尋使用者」;增列「找朋友」頁——已登入之使用者得以暱稱搜尋他人(結果僅顯示暱稱、頭像與用戶 ID,每次至多 20 筆;預設開啟、得於「設定 → 隱私 → 找朋友」關閉,關閉後僅得以完整用戶 ID 查得;停權者與互相封鎖之雙方不列入),及以 QR Code 呈現個人頁網址供他人掃描(QR Code 僅含網址;站內掃描於裝置上辨識、不上傳)。
- 2026 年 11 月 8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造訪紀錄(打卡)」:蒐集項目增列標題(選填,20 字內);標題與心得同一則打卡之可見範圍,並顯示於動態、貼文頁、分享連結之預覽及本人之打卡紀錄。
- 2026 年 11 月 5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補充:使用者得自行上傳頭貼取代登入帳號之頭像(設定後再次登入不覆蓋、得隨時改回;可瀏覽範圍與登入帳號頭像相同、上傳時裁切並移除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更換或改回時舊照片刪除、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得被檢舉下架,下架者他人改見預設頭像、同一張不得再設,為此僅保存雜湊值);第五節增列刪除自訂頭貼之方式。
- 2026 年 11 月 5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10 月 19 日變更前已有內容之使用者回復變更前設定,得行使至 2027 年 1 月 17 日止;本平台為此保存之變更前設定紀錄於期滿後刪除。
- 2026 年 11 月 4 日 服務條款五之一「檢舉與下架」:停權期間,除個人頁外,其發表之評價、打卡、照片、影片、留言及清單對他人亦不顯示,解除停權後恢復顯示。
- 2026 年 11 月 3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裝置位置」:取得情形增列於動態之城市選擇按「使用目前位置」及首次開啟動態而尚未自行選擇城市時(同一裝置僅主動詢問一次),用途增列判斷所在城市,並敘明僅傳送判斷出之城市名稱以載入該城市之動態、本平台不保存,使用者自行選擇之城市優先。
- 2026 年 11 月 3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造訪紀錄(打卡)」:總花費與人數改為選填。
- 2026 年 11 月 3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可見範圍由使用者逐筆設定」:於地圖面板直接記錄去過而新增之地點,其可見範圍與該次打卡所選之可見範圍相同。
- 2026 年 11 月 1 日 服務條款第六節「第三方評鑑標示」增列:名單店家之地址、地圖連結與已歇業之標示係依公開評鑑指南、店家公開資訊及地圖服務整理,代表圖片如取自店家官方網站,權利人得請求移除。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星級餐廳圖層改為保存並顯示名單店家之地址(來源包括公開評鑑指南、店家公開資訊及地圖服務),韓國店家另保存 KakaoMap 地點識別碼;無照片之店家得自其官方網站取得一張代表圖片並標示來源;已歇業之店家照列並標示、不提供種草、不取得照片。
- 2026 年 11 月 1 日 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前開星級餐廳店名與地址核對擴及中國大陸以外各地區(以店名與城市仍查無唯一對應、亦未能依地址換算座標者);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無該店頁面者,以新聞媒體公開之地址核對;韓國店家僅於名稱與地址均相符時保存其地點識別碼與座標,不以建築座標標示。
- 2026 年 11 月 1 日 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星級餐廳圖層之中國大陸店家,以店名與城市仍查無唯一對應者,另以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公開之該店地址連同店名向 Google 查詢;名稱與地址均相符且僅有一處者,保存其地點識別碼與座標(非餐飲類地點僅保存座標),地址相符之建築僅有一處者,僅保存該建築之座標並標示「位置依地址換算」;Google 傳回之名稱與地址僅用於當次比對,不予保存。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服務條款第六節「第三方評鑑標示」增列:名單店家於地圖上之位置,係本平台依 Google 地點資料或依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公開之地址換算,僅供參考。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星級餐廳圖層之店家以店名與城市比對不到站內店家資料者,本平台於名單更新時以店名與城市向 Google 查詢,唯一對應且位於該城市範圍內之餐廳始保存其地點識別碼與座標;仍查無者(日本、美國、泰國、越南、香港澳門、台灣),另依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公開之地址換算座標,僅保存座標、不保存地址,並於圖層中標示「位置依地址換算」;使用者開啟圖層時仍不向外部服務查詢。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服務條款第六節「第三方評鑑標示」:星級餐廳圖層之名單再增列依新聞媒體報導及米其林指南官方網站公開之餐廳列表整理之日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越南、泰國、美國各地區入選名單,並註明部分地區名單尚未整理完整。
-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服務條款第六節「第三方評鑑標示」:星級餐廳圖層之名單增列依新聞媒體報導整理之米其林指南首爾&釜山(韓國)入選名單。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服務與買賣條款「二、價格與費用」第 4 款修正:本平台得依審核結果決定是否承諾,不予承諾者無須說明理由,並全額退還已付款項。退換貨政策一之第 2 款修正:七日期間自商品送達主人之次日起算(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始日不算入)。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自己標的地點」增列使用者得填寫地址(由使用者填寫或確認;其他使用者僅見路名);「想去的地點」增列使用者自行填寫或修改之地址於其他使用者瀏覽時僅顯示至路名;「Google 地點識別碼」增列自 LINE 官方帳號、瀏覽器擴充功能與書籤小工具送來之連結、種下地點時以店名與地址查詢、唯一結果始對應、使用者得取消;可見範圍第 1 點增列私人場所之確認提示;未對應 Google 地點識別碼之地點經檢舉確認者亦得下架。服務條款五第 2 款改為:自行標示或記錄私人場所者應設為只有自己可見、不得將他人之住居所或私人場所提供他人觀看。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隱私權政策「自己標的地點」一款:座標之說明增列使用者先前已允許使用裝置位置者,圖釘得以裝置位置為起點,依「裝置位置」一款處理;「裝置位置」一款補列同日增列之圖釘起點處理(使用者確認後之圖釘位置傳送至本平台並保存,本平台不另行取得或保存裝置位置)。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裝置位置」一款:取得方式增列由本平台 App 透過裝置作業系統取得(首次取得前依作業系統規定徵求同意、得隨時於裝置設定撤回),觸發情形增列地點清單「離我最近」與出遊「目前位置」,並敘明出遊「目前位置」與打卡距離級距依各該款規定處理;「出遊!」一款「目前位置」之座標取得主體增列本平台 App。
-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自己標的地點」一款:使用者得於地圖上自行標示 Google 地圖查無之地點,座標由使用者提供、保存至刪除為止,可見範圍以只有自己或追蹤者為限(打卡與評價亦同),不列入推薦、全站動態、店家資料、店家頁與星級圖層,於 Google 地圖開啟與導航時由使用者裝置帶入座標,追蹤者得於出遊排程中使用;請勿標記私人住家,經檢舉確認者得予下架;同行者經同意取得之複本,於原地點經刪除、下架或原作者刪除帳號時一併移除座標;「座標」一款增列第三款、「裝置位置」一款增列以裝置位置為圖釘起點時之處理(傳送並保存者為使用者確認後之圖釘位置,未移動圖釘時即為該裝置位置)、「出遊!」之導航增列自己標的地點帶入座標。服務條款「五、使用者義務」增列不得標記他人住家一款。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出遊!」一款:增列同一次排程中再次儲存或傳連結時覆寫同一趟行程、分享連結不變、對象僅看到更新後之內容;「建議換一家」保存之內容增列店家分類及該店距原站之約略距離,保存期間增列「更新該趟行程」為止。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出遊!」一款增列:另加至多二位朋友一同排程(候選以使用者本來即看得到者為限、分享前提示勾除、連結分享各該朋友均得開啟)、自本平台店家資料加入路段附近之店家(不另向 Google 查詢)、行事曆檔下載與 LINE 分享卡,以及(啟用時)以行程第一個店家之座標向 Google 查詢天氣預報(不送店名與識別資料、結果不保存)。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服務條款三之四第 3 款:任務與成就之獎勵由「完成即自動發放」改為完成後由使用者按「領取獎勵」領取、於領取時發放;每日、每週、每月任務及全勤加碼之獎勵逾該期別未領取者失效,成就無領取期限;與代購或集資相關之任務於領取前訂單取消、退款或出資釋放者,該獎勵失效(本款施行前已發放者視為已領取)。以累計送禮、集資或邀請人數為條件之成就,完成後、領取前累計數因訂單取消、退款、出資釋放或邀請不成立而低於門檻者,於再達門檻前不予發放。三之二第 3 款:停售前開包紀錄之查閱位置改為「設定 → 花瓣紀錄」。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出遊!」一款改寫:刪除「不向 Google 或其他第三人送出資料」,增列「精算路線」(各段兩端座標、交通方式與出發時間送交 Google Routes API,不送店名與任何識別資料,結果不保存)、出發地(「目前位置」座標僅用於該次排程、不保存不記錄)、自訂之一站、出發前一日傍晚自動查詢營業時間並通知(得逐趟關閉)、以連結分享行程(僅該趟對象登入後可開啟;「我也要去」與「建議換一家」之通知與保存);「店家資訊」之「現在有開嗎」增列拔草團頁。服務條款「六、責任範圍」增列「出遊行程」一款:移動時間為估算、營業時間以店家現場為準,店家未營業不負責任。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取消「追蹤草原」,追蹤一律為追蹤使用者本人;「只給追蹤我的人」之範圍改為追蹤使用者本人且已登入之人(原含追蹤其任一草原之人;既有之草原追蹤已轉為追蹤該草原之主人)。新草通知改於各草原頁個別開關。
-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三節「匯入之 Google 地圖清單」:匯入來源刪除「使用者自行上傳之 Google Takeout 清單檔」,改為載明該方式已停止提供、先前以該方式匯入之資料照本款處理;單次匯入上限刪除「Takeout 2,000 筆」。
- 2026 年 10 月 27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店家資訊」增列「出遊!」之「一次查」(就該趟行程尚未保存營業時間之店家至多六家逐家查詢,計入每日查詢次數)及「我的行程」出遊當天之「現在有開嗎」(同「只看營業中」之方式,結果僅暫存於記憶體);新增「使用者回報營業時間」一款(保存回報內容、回報者帳號識別碼與時間一年,依規則彙整後〔計入一致回報者以帳號建立滿三日且有地點紀錄者為限;二位以上回報已歇業者標示已歇業〕標示「使用者回報」顯示,回報者僅內部使用、不公開,得隨時撤回;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出遊!」一款增列使用者回報之營業時間與「導航」連結(由使用者裝置開啟 Google 地圖並帶入店名與縣市行政區)。
- 2026 年 10 月 27 日 服務條款三之四第 3 款增列:角色造型之紀念款(例如鞋貓、巴哥、鬥魚)僅為草原與花園之裝飾,不具小夥伴之功能;有多種顏色之紀念款,每達成該系列一題成就得自尚未取得之顏色選擇一色,顏色全數取得後改給尚未持有之裝飾或花瓣
- 2026 年 10 月 24 日 服務條款第七節「草原與花園之數量」:增列使用者得封存物品草原或想去清單(每種至少保留一片未封存),封存者不計入數量上限、不供新增目標或匯入,內容、花園及公開範圍不因封存而改變,得隨時取消封存(未封存者已達上限時須先封存其他者)。隱私權政策第三節「任務、成就與邀請」:增列保存各累計型長期成就曾計得之最高進度數字。
- 2026 年 10 月 24 日 物品草原、想去清單(地點草原)與商品花園改為免費開設、不就數量收費:服務條款第七節「加購」一款改為「草原與花園之數量」(得設合理上限並於設定頁載明),「刪除帳號」一款刪除年費比例退還與加購花園失效兩目;隱私權政策第三節「多片地點草原」與第五節配合修正;刪除帳號說明頁刪除加購付款與年費退款帳戶。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隱私權政策第五節增列「自助刪除部分資料」:不刪除帳號亦得自行刪除單則打卡、評價、地點、開花分享、留言與讚、個人檔案欄位等,方式載於刪除帳號說明頁新增之「不刪帳號、只刪除部分資料」一節;無法自行刪除者得寫信請求。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不再顯示一次性告知;預設公開與僅本人可見之內容及變更方式改載於「設定 → 隱私」頁,10 月 19 日變更前已有內容之使用者回復變更前設定,以及將已建立之內容一次改為僅本人可見並上鎖草原與花園,均改於該頁操作。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服務條款第七節「加購」一款增列第(四)目:透過本平台之 App(Android、iOS)使用本服務時,App 內不提供加購之購買;已取得之加購權益於 App 內照常使用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服務條款三之四第 3 款增列:部分成就之指定裝飾為成就專屬之紀念款,僅得依該成就取得,不得以花瓣合成,亦不列入隨機給予之裝飾範圍;已持有者改給尚未持有之裝飾或花瓣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服務條款三之三第 5 款新增小夥伴鞋子:得以花瓣解鎖;有多種顏色之鞋子比照有多種顏色之衣服,每次取得時由使用者自尚未取得之顏色選擇一色、已取得之顏色間自由切換、顏色全數取得後不再重複發給。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三節「照片」增列:判斷可瀏覽後由 Cloudflare R2 以五分鐘內有效之臨時網址直接傳送,可見範圍變更、封鎖或下架後已取得臨時網址者至多約五分鐘內仍可能載入。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三節「任務、成就與邀請」增列:於運動分類之地點打卡時記錄該店家於 Google 地圖所列之運動場地類型(僅類型名稱),隨該次造訪紀錄保存,用於「不同運動種類」成就。
- 2026 年 10 月 23 日 服務條款五之一「開花分享」所附照片上限由 3 張改為 9 張,並明定以主人排定之第一張為封面;隱私權政策第三節「造訪紀錄(打卡)」之照片上限由 3 張改為 9 張。
- 2026 年 10 月 22 日 服務條款三之二第 1 款、三之四第 1 款明定花瓣得以站內贈送功能無償贈與其他使用者;三之三第 5 款增列指定衣服已持有時之替代給予方式;三之四第 4 款增列同一對使用者於同一店家同一日僅計一次同行加成;隱私權政策第三節「同行者」增列拔草團連結之 Cookie,並說明團紀錄刪除後,團員之造訪紀錄隨各該造訪紀錄保存。
- 2026 年 10 月 22 日 服務條款三之三第 5 款:有多種顏色之衣服改為每次取得時由使用者自尚未取得之顏色選擇一色(以花瓣解鎖者依顏色分別公告所需花瓣)、已取得之顏色間自由切換、顏色全數取得後不再重複發給(配件之免費換色不變);三之四第 3 款增列部分成就得重複達成,重複達成之獎勵以衣服顏色為限。
- 2026 年 10 月 22 日 服務條款三之四新增第 4 款(同行加成)、第 5 款(拔草團),第 7 款改為「本平台得就免費取得之花瓣設定上限,設定時於說明頁公告」並刪除比對連線來源之說明;隱私權政策第三節「造訪紀錄(打卡)」增列打卡時與店家之距離級距(不傳送、不保存座標),「同行者」增列拔草團之紀錄、可見範圍與保存期間。
- 2026 年 10 月 22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三節「任務、成就與邀請」刪除邀請時比對連線來源指紋之說明、第四節「系統紀錄」刪除邀請成立時之連線來源指紋比對(邀請不再比對);第五節增列刪除帳號時保存登入身分之加鹽雜湊值 1 年,僅用於判斷同一登入身分重新註冊者之邀請是否成立(第三節「任務、成就與邀請」配合修正);服務條款三之四第 6 款「刪除帳號後重新註冊者不計」明定為刪除後一年內(已領取小夥伴禮物盒者不限期間)、第 7 款之例示刪除「或邀請」。
-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服務條款三之四新增第 6 款(邀請朋友);隱私權政策第三節「任務與成就」改為「任務、成就與邀請」,增列邀請 Cookie、邀請紀錄與連線來源指紋比對;第四節「系統紀錄」增列邀請成立時之連線來源指紋比對。
-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服務條款三之三第 5 款新增小夥伴衣服(以花瓣解鎖、部分限季節期間解鎖、或依三之四之成就取得指定款式)、配件與衣服之免費換色,以及依任務、成就取得配件;三之四新增第 3 款(任務與成就,含累計天數自選品種與本月精選)、第 7 款(上限與防弊);隱私權政策第三節新增「任務與成就」款。
- 2026 年 10 月 21 日 花瓣包停售:服務條款三之二改為「花瓣(花瓣包已停售)」,刪除花瓣包之七日解除權、未成年人、發票與機率變更各款,停售前之內容與機率改列摺疊;三之三第 3、5 款增列解鎖所需花瓣種類與片數於說明頁公告;三之四第 1 款刪除「花瓣包」。
-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服務條款三之二第 1 款改寫並新增三之四第 1、2、8、9 款(同一地點第一次評價與第一次打卡各一片);隱私權政策第三節「地點花園與花瓣」增列第二片與花瓣流水紀錄。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服務條款第六節新增「第三方評鑑標示」一款(地圖「星級餐廳」圖層之名單依米其林指南公開發布之台灣入選名單整理、僅供參考,本平台與米其林集團無關聯,亦未獲其贊助、認可或授權);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增列星級餐廳圖層之資料來源與處理方式(站內資料、開啟時不向外部服務查詢、不傳送使用者位置)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服務條款第一節:代購之定義只規定於第 1 款,第 4 款改為引用;第二節:承諾時實際售價高出所付商品價格合計百分之二以內且不超過新臺幣一百元者由本平台吸收;第五節:增列本服務不適用於未滿十三歲之人。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拔草的人推薦之人數合計未滿三人時僅顯示合計,不分列想去與去過;「同行者」:同意標記時其清單已有同一店家者,記於該地點、不另建立(保留原公開範圍,勾選「不公開」者改為僅本人可見)。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用語更新(不變更權利義務):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蒐集項目表增列用戶 ID、個人頁簡介與名片封面;「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座標改以「使用者開啟地圖」描述、裝置位置刪除已無之「離我最近」、地點花園括註畫面名稱(清單之「已開花」);服務條款第七節「加購」括註地點草原(想去清單)與地點花園之畫面名稱。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地圖搜尋框輸入之文字由使用者裝置直接傳送 Google 以取得搜尋建議,點選之店家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畫面範圍較大時僅就畫面中心附近之一個方格向 Google 查詢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服務條款五之一「檢舉與下架」增列檢舉使用者本身、原則上 24 小時內審核及停權,新增「發表前之自動過濾」一款;第七節「刪除帳號」增列預約刪除與不需登入之刪除帳號說明頁。隱私權政策第一節增列條款同意紀錄、所在國家與語言之推測與保存、「分享到拔草」之連結解析;第三節「檢舉資料」增列檢舉使用者;第五節增列預約刪除、刪除帳號說明頁及無法登入時之刪除申請。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出遊!」:僅以使用者本人之地點與朋友頁面上使用者本來即看得到之地點,於本平台伺服器以規則排列行程,不向 Google 或其他第三人送出資料;儲存之行程僅本人可見、為店名與時間之快照;分享由使用者自行複製文字傳送,本平台不通知對方、不留存對方之任何紀錄。服務條款「價格與費用」增列一款:連至蝦皮購物之商品連結得為蝦皮分潤計畫之合作連結(原僅揭露於「大家都在種」分頁,該分頁已移除)。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一次性告知改於完成或略過新手導覽時顯示,新帳號得一次將已建立之內容改為僅本人可見並將草原與花園上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移到某地並看某類店僅向 Google 查詢一個方格,並增列每一帳號每日查詢次數上限;第五節:刪除帳號後保留之用戶 ID 得由同一 LINE 帳號於 30 日內取回。服務條款第七節(四):刪除帳號後同一 LINE 帳號再次登入,延用原小夥伴並得取回原用戶 ID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蒐集項目增列 LINE 頭像(大頭貼之網址);個人頁增列以清單呈現之地點(點入時依各則公開範圍顯示評價、打卡與常客印章);田誌摘要之商品金額以一口價計。二之一:開花分享之顯示位置改為主人個人頁清單之「已開花」。第三節:「公開」之地點改為得於個人頁、店家頁、動態及拔草推薦之統計中瀏覽。第四節:本平台主機改由 Google Cloud(Google LLC,日本東京)代管,並列程式建置、映像儲存與系統金鑰保管。第六節:LINE 登入取得之資料增列頭像,並載明其用途、保存與刪除。服務條款第三條:主人如期回覆平台之查詢者,本平台自收到回覆起三日內為承諾、拒絕或提出反要約。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新建立之草原預設公開;預設公開範圍改於「設定 → 隱私」設定,增列新增地點、田誌摘要與重要日子倒數,並得將既有內容批次變更;自本日起既有內容(含先前非公開者與上鎖之草原、花園)一律變更為公開,同行者、他人出資、訂單與收件資料、精確座標、匯入備註與確切花費除外,並得於一次性告知中回復原設定;個人頁增列草原與花園入口及田誌摘要(使用者自己之金額與放下預設顯示、得隱藏;他人出資不顯示出資者與各人金額)。第三節新增地點之預設可見範圍改為「公開」(此後匯入之地點仍為只有自己)。第五節新增自助變更公開範圍。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地圖放大至街道範圍時以分類圖示顯示本平台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不向 Google 查詢、不記錄瀏覽之方格);搜尋文字為地名時僅比對本平台內建之地名表以移動地圖、不向外部服務查詢;新增「在這附近找」:使用者點選「在這附近找」或「移到某地並看某類店」時,以畫面中心(或所移往地點)之方格與該類店家類型向 Google 查詢一次並保存為站內店家資料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服務條款「全站動態」一款改為「全站動態與推薦」:撤回「不依讚數、留言數排名、亦不推薦」,明定全站動態與追蹤動態穿插三種推薦(未追蹤作者之公開貼文、推薦追蹤、拔草推薦店家)及其依據,推薦非廣告;「讚與留言」一款撤回「讚數不作為任何排序之依據」,改為讚數與留言數為推薦貼文排序依據之一、時間順序不受影響;揭露推薦之城市因素;「分數制度」補充拔草推薦之平均分數;隱私權政策:評價與打卡之預設可見範圍改為「公開」(已設定地點預設者沿用;匯入地點之快速評分仍為只有自己;第一次公開時提示)、個人檔案得另設評價與打卡之預設、公開貼文得被推薦、附近推薦之統計與店家資料另顯示於動態、個人頁資料得以「推薦追蹤」列出、讚數與留言數作為推薦排序依據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之「附近推薦」改為「附近推薦與地圖搜尋」:於地圖搜尋列輸入文字時,同時比對使用者自己之地點、其他使用者公開地點之統計與本平台已保存之站內店家資料(不限畫面範圍、依畫面中心距離排序;不因搜尋向 Google 查詢);搜尋文字僅用於當次比對,不保存、不記錄。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地點草原畫面上稱「想去清單」,呈現方式改為清單、地圖與已開花紀錄;不再有單獨的地點草原頁面——「不供搜尋引擎索引」改為清單、地圖、店家頁與個人頁;「瀏覽他人地點時標示共同地點」改為瀏覽他人個人頁時;同行者同意後之紀錄建立於其地點草原(想去清單)。第一節「匯入之地點查詢地點類型」補充:同一次查詢並取得地點所在之國家與城市,保存為該地點紀錄之一部分,僅供使用者本人以地名篩選清單。
- 2026 年 10 月 19 日 服務條款「分數制度」款改為:每類地點先由使用者自行給分,同類地點自行給分達二家後,新評價以兩兩比較換算為介於自行給分之間的分數;使用者得隨時調整分數。隱私權政策「評價」補充自行給分與分數來源、「評價歷史」補充調整分數之記錄。(既有以比較換算之分數依新區間重新換算,順序不變)
- 2026 年 10 月 18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新增「小夥伴禮物盒之領取紀錄」(刪除帳號後仍保留經加鹽雜湊之 LINE 使用者識別碼、領取時間及當時取得之小夥伴種族與是否為異色,用於防止重複領取及以同一 LINE 帳號重新註冊時延用原小夥伴);第四節:資料庫改由 Supabase, Inc.(日本東京)代管、增列其每日備份,利用地區與對象增列;系統紀錄之帳號識別碼改記末 6 碼;第五節刪除帳號增列禮物盒領取紀錄不予刪除
- 2026 年 10 月 17 日 隱私權政策第四節新增「系統紀錄」:操作紀錄保存 1 年,逾期自動刪除
- 2026 年 10 月 17 日 服務條款新增「三之三、小夥伴(免費隨機取得之虛擬角色)」:小夥伴改為 21 種植物種族、第一次進入自己的草原時以禮物盒依公開機率隨機取得、花色改為異色版(僅部分種族、每次取得各以 3% 決定)、配件調整為帽子與眼鏡各 10 款;隱私權政策「預先建立草原」改為以 LINE 登入後建立
-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隱私權政策:系統備份新增每日例行備份(保存 14 日,每月一份保存 3 個月)與照片備份,加密後存放於 Backblaze, Inc. 歐盟(荷蘭)機房;利用地區與對象增列資料備份;本平台主機之基礎設施更正為 Amazon Web Services 東京區域
- 2026 年 10 月 15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補充:使用者得為每一目標或地點上傳一張封面圖片(可瀏覽範圍與該目標或地點相同、上傳時移除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上傳後未送出者 24 小時內刪除、更換或移除時舊圖刪除、目標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得被檢舉下架);商品預覽圖之來源補充「以拔草擴充功能種下時,該頁面之商品圖網址」
- 2026 年 10 月 15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補充:種下想要的東西時自動擷取商品頁預覽圖作為縮圖(移除中繼資料、可瀏覽範圍與該目標相同、不保存原始圖片網址、更換連結或刪除帳號時刪除);匯入之地點得以 Google 地點識別碼查詢地點類型以預先推測分類
- 2026 年 10 月 15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瀏覽他人地點時標示共同地點」:僅於瀏覽者自己之畫面、以其原本即可看見之他人地點比對,不擴大可見範圍、不保存、不通知對方;邀請文字僅於使用者裝置複製
- 2026 年 10 月 15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補充:使用者得上傳個人頁名片封面照片並選擇露出位置(可瀏覽範圍與個人頁相同、上傳時移除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更換或移除時舊照片刪除、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得被檢舉下架)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服務與買賣條款第一節:明定「代購送禮」係由本平台向供應商購入後,以出賣人地位出賣並交付予主人;新增本平台為代購商品之出賣人,非拔草者之居間人、受任人或行紀人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隱私權政策:地點花園之花朵外觀、常客印章、去了幾趟與店家頁常客人數,對他人僅計入該檢視者可瀏覽之打卡(本人所見仍計入全部回訪日);店家頁回訪人數改以本平台收到打卡之日期計算;花瓣之品種以選定 Google 地點者為限、刪除後重種之判斷改以 Google 地點識別碼加密雜湊;備份資料保存 14 日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服務條款「檢舉與下架」補充下架期間作者不得修改該內容、得刪除;「讚與留言」補充被下架留言之作者端顯示與提及通知之條件;「開花分享」補充推出前之禮物預設不標記、被標記者於該則暫時無法瀏覽期間亦得移除標記;隱私權政策補充貼文頁對未登入者之可見範圍、提及通知之條件與移除標記之方式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服務條款「使用者內容」一節新增「開花分享」一款(收到禮物開花後主人自願分享至動態;可瀏覽範圍僅互相追蹤之使用者加上被標記之拔草者或只有自己,不提供公開、不出現於全站動態;只帶出未選擇匿名之拔草者供標記,被標記者得自行移除;不顯示價格、金額與商品連結);隱私權政策新增第二節之一「收到禮物後的開花分享」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隱私權政策第一節補充:個人頁名片底色取自頭像色調(由使用者本人之瀏覽器計算,本平台僅保存色相與飽和度兩個數值,不保存頭像影像)。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服務條款「使用者內容」一節新增「全站動態」一款(設為「公開」之地點評價與打卡,於全站動態推出後發表者出現於全站動態、依城市篩選並依時間排序、不排名不推薦、不顯示花費金額;推出前發表者須作者自行放上;作者得隨時移出);隱私權政策補充評價與打卡設為「公開」時於全站動態之顯示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服務條款第七節新增「加購」一款:加一片物品草原或地點草原(年繳,兩種共用名額;地點草原第一片免費、不占物品草原之免費額度)、到期唯讀與續費、每片加購之地點草原附一座地點花園(不另售、與該片同時到期唯讀)、加購花園(買斷)限商品花園;刪除帳號之年費比例退還涵蓋地點草原。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補充多片地點草原之歸屬與搬移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隱私權政策:新增回訪紀錄(以本平台收到打卡之日期計算回訪日數,用於地點花園之花朵變化、常客印章與店家頁常客人數)、每日第一次打卡之花瓣、評價歷史(再次評價保留先前分數並顯示評價軌跡);圖鑑改為帳號合計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隱私權政策:匯入之 Google 地圖清單直接成為地點(取消種子袋)、想去/去過之選擇、備註預設匯入且僅本人可見、匯入與地點數量上限、匯入地點不列入附近推薦;新增地點花園與花瓣(開花自動給、刪除後重種同店不給、舊花瓣一次補發);每人預算與想去的理由改為選填
-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服務條款「使用者內容」一節納入留言,新增「留言」一款(可瀏覽者得按讚與留言、300 字、範圍隨貼文、作者得刪除其下留言、封鎖後刪除雙方於對方內容下之讚與留言、檢舉與下架、讚數公開而名單僅作者可見);隱私權政策補充讚與留言、站內通知之蒐集與保存期間,及刪除評價、打卡或帳號時讚與留言一併刪除
- 2026 年 10 月 11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附近推薦」:依地圖畫面範圍列出自己之地點、其他使用者公開且經 Google 確認之店家統計(至少二人始列出、平均分數與店家頁同一算法、不顯示個別使用者)與向 Google 查詢之附近店家;向 Google 僅傳送方格中心座標與店家類型;保存向 Google 查得之店家名稱、地址、座標、類型與營業狀態作為站內店家資料;不實推薦得予隱藏;第四節補列 Google 之附近店家查詢
- 2026 年 10 月 10 日 隱私權政策「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新增「店家資訊」:使用者按下查詢時保存店家之營業時間、電話與營業狀態(最後一次查詢起滿一年未再查詢即刪除),Google 地點類型保存不超過 30 日,「只看營業中」之查詢結果僅暫存於伺服器記憶體;上鎖之草原或花園中之地點一律不顯示予他人;第四節補列 Google 之利用目的
- 2026 年 10 月 10 日 隱私權政策「種子袋」補充匯入來源(清單分享連結、拔草擴充功能)、清單備註僅於使用者選擇匯入時保存、不蒐集清單擁有者資訊、清單內容暫存期間與清單座標保存期間;「座標」「Google 地點識別碼」補充匯入清單之取得方式;以分享連結匯入者保存清單識別代碼供日後更新,使用者得隨時移除
- 2026 年 10 月 10 日 服務條款新增「使用者內容(評價、打卡、照片)」一節:內容規範、分數制度、照片著作權與授權、檢舉與下架、店家與第三人之回應、著作權侵權通知窗口與回復通知流程;第七節新增刪除帳號(未到期加購年費按比例退費、花瓣與加購花園失效不退費);隱私權政策補充評價與打卡、照片處理、種子袋匯入、店家頁統計(平均分數與回訪人數)、檢舉資料與著作權通知人個資保存期間、自助刪除帳號與發票資料保存期間、特定目的與不提供之影響、利用地區與對象
- 2026 年 10 月 9 日 隱私權政策地點草原一節「同行者」:以完整用戶 ID 標記、通知與同意流程、同意後於同行者處建立紀錄;新增預設公開範圍設定
- 2026 年 10 月 9 日 隱私權政策補充:用戶 ID(修改後原 ID 保留 30 日)與個人頁(含重要日子倒數)、追蹤本人、移除追蹤者與封鎖(封鎖後雙方互相看不到任何內容、不能互動,未付款訂單取消)
- 2026 年 10 月 9 日 隱私權政策用語:可見範圍「只給朋友」改稱「只給追蹤我的人」(範圍不變)
- 2026 年 10 月 9 日 隱私權政策地點草原一節「裝置位置」補充:地圖「我的位置」按鈕與先前已允許定位時,裝置位置僅在使用者裝置上用於移動地圖
- 2026 年 10 月 9 日 隱私權政策補充:選好小夥伴後預先建立一片預設上鎖(僅本人可見)的草原;草原與花園可上鎖;每一株可個別設定公開範圍
- 2026 年 10 月 9 日 隱私權政策新增「想去的地點與造訪紀錄(地點草原)」一節
- 2026 年 9 月 24 日 補充代購流程的確認期與撤回權說明、費用比例揭露
- 2026 年 9 月 18 日 新增付費花瓣包與機率公開
- 2026 年 9 月 13 日 代購改為要約/承諾制(付款=訂購申請,平台 3 天內確認)
- 2026 年 8 月 9 日 初版